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
通俗解释这五项原则,就是“发起人全部为民营资本;自主自愿承担银行经营的一切风险;股东将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银行持有的是有限牌照,吸收存款将有最低限额;设立前就要安排好未来破产倒闭的处理办法”
在昨日召开的“金麒麟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进一步透露了更多民营银行试点的条件。他称,银监会推进民营银行试点将坚持“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五大原则。
试点条件升级版亮相
这一表态被业界解读为“民营银行试点‘自担风险’”的升级版条件,同时,也是银监会的底线。
一位银行战略部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说,通俗解释这五项原则,就是“发起人全部为民营资本;自主自愿承担银行经营的一切风险;股东将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银行持有的是有限牌照,吸收存款将有最低限额;设立前就要安排好未来破产倒闭的处理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随后出版的辅导读物中透露,民营银行的试点要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上进行。
这被业界视为对设立民营银行思路的进一步完善和明确。
此前,国务院曾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市公司争相设立
从民营银行概念提出到现在,仅短短4个多月时间,数十家上市公司已对外宣布了正在筹建民营银行的计划,随之而来的是股价大幅上涨。
最新一例是上市公司保龄宝,在公告其将成为禹城农村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的消息后,原本是一次农商行的改制,却被市场解读为“保龄宝获批成为首家民营银行”。继上周五吃涨停板后,该股周一以微跌0.64%报收。而从上述五大原则看,保龄宝显然不符合染指民营银行的条件。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说,银监会的五大原则显示出,监管机构对民营银行的风险问题比较重视。
不过,郭田勇认为,“在初期试点阶段,做一些风险的兜底和相关的措施是没有问题的,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制度源头还需统一,各种资本的设立条件应该一致。”
相关办法已上报国务院
根据《十八大报告辅导百问》,设立中小型民营银行需具备的条件是:发起设立银行的出资人应当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和胜任银行业务的管理团队。
同时,要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落实监管措施和稳健标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允许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立足当地、立足基层,主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服务群众的地区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型银行。
那么,首家试点民营银行是否也将在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才会出现呢?
郭田勇认为,从试点的角度出发,“倒也不一定”。不过,“民营银行大规模的设立,一定要有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前提。”
日前,银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银证保协作监管处处长陈胜在一个会议上透露,目前民营银行相关办法已上报到国务院,银监会有关部门正就一些配套措施展开研究。
值得一提的是,民营资本除了设立民营银行,想进入金融业还有很多选择。
阎庆民透露,银监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同时,将放宽民间资本在处置城商行风险和高风险信用社中的持股比例;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资本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