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业务权限截然不同。”浙商资产管理公司内部人士进一步表示“按照6号文的规定,我们可接受10户或10户以上更多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并且在操作方上,我们需要接受银行的邀约,之后就可参与公开的投标、竞价、估值等一系列的程序,最终获得资产包,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属同台竞争。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则是参与单户金融企业不良资产转让,由法院判决贷款抵押物,银行会拿这些抵押物出来拍卖,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或个人都可以参与投标。”
由于目前,监管层并未对省级资产管理公司作出更多的业务范围规定,因此,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将会是这些公司较长一段时间内的主营业务。上述浙商资产管理公司人士称,“不排除今后会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融资,以筹集收购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资金,这时就需要拿到银监会颁发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资格的金融许可证,又或者可能还需要通过法院拿到一个破产企业管理人的资格许可,甚至,今后如果从事国际投资、境外资产处置管理等,还需要外管局的批复,这些都是我们的初步设想。至于今后,省级资产管理公司究竟有多大的业务操作范围,还要等监管部门出台更多的细则规定。”
有机构判断,今年末乃至明年上半年,都将是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高峰期,因此,不良资产转让市场大有操作空间。即便是浙江省政府已把省内唯一一家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名单敲定,但据消息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温州市还想通过温州金融投资集团来争取额外的名额,即在温州当地再设一家资产管理公司。
“毫无疑问,这些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就是在调动地方政府的力量来处理地方金融债务,加大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未来地方金融企业产生不良资产处理可能都将会是‘4+1’的模式,也就是四家中央级的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参与。”上述接近浙江金融办的知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