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长春市教育局13日下发了《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从教五条禁令》:严禁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严禁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违反者,不仅年度考核不合格,而且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解聘相应职务,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教师资格。(据2009年11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
说句心里话,作为学生家长,自打孩子上学后每年有两个时节令我的神经感到最为紧张:一到学校放寒暑假我就打怵,语、英、数、理……各种补习班层出不穷,铺天盖地。听孩子说,有的老师为了强制学生参加,甚至在课堂上公开说,假期讲下学期的课,听不到的不给补,于是我们只能掏钱让孩子去补课;每临教师节,孩子都会问我们给老师买啥礼物,其实感谢老师是应该的,买束花啥的也就行了。可她却经常跟我说谁的家长给老师送了手表了,谁的家长给老师送购物卡了,谁的家长双休日请老师去郊游了。孩子觉得钱少拿不出手,送的礼薄怕老师看不上,可我们工薪阶层本来工资就不多,所以我怕过教师节。即使是平时,也有的老师该课堂上讲的内容不讲,而是故意放在周六、周日补课时讲,如果不去听课,考试成绩就上不去。这种风气不改,家长和学生都受不了。
老师办班补课屡禁不绝,收受学生财物日益兴盛,打骂体罚学生成为家常便饭,甚至已经成了教育领域的“潜规则”。对于饱受有偿家教、打骂体罚、收授礼物、买教辅书之害的学生和家长而言,“禁令”的公布自然是一件备感欣慰的事情。但是,光有“禁令”不够的,可以说如今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并不缺少规章制度,制度规范已经够用了,“五条禁令”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关键是要做细做实“禁令”落实的监督监察工作,彻底消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让学生们真正公平公正地享受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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