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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公权侵犯私权”的表演
www.fjnet.cn 2010-01-09 09:09  傅万夫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重庆一男子在浙江绍兴火车站下车后,便被几名警察拦住要求查看身份证和火车票,其中一名警察将该男子原本关闭的手机打开,翻看其中资料时发现了一段日本AV片后,要将其拘留并罚款,罚款后并没有开出收据。(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6版)

人们之所以说发生在重庆该男子身上的“AV遭遇”是翻版的“夫妻家中看黄碟被拘”,主要是基于几方面的质疑:一是该派出所如何界定该男子手机中的AV视频是用来传播的,还是自我欣赏的;二是既然认定是涉嫌制作和传播淫秽物品,为什么不没收手机或者删除视频;三是既然是公权在执行法律,那么为何不给罚款开收据。

事实上,当地警方的所作所为是肆意放大公权和弱小私权的直接表现。这种对私权与公权之间关系的认知模糊,纵容了执法不分青红皂白,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出牌的狂妄。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每个人对生命、安全、自由,财产权、隐私权等自然权利都享有充分的自主和被尊重的权利,这些“私权”也是政府公权力应该予以保护的,政府公权力担负着通过法律和制度保护这些权利的职责。任何在有限的情况下,为了有限的时机和目的,并通过有限的手段,干涉私权的势力空间,都是不可取的。

从这个角度说,从延安夫妻到重庆男子,他们的私权都是公共权力应该保障的公共利益的终极目的,而不是侵害的对象。或者说,当地警方打着运输安全旗号的公权发威,实际上是一种对私权理解不足和公权认识不清的表现。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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