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特别话题> 做诚信π族,不做“315”一日皇帝
> 正文
《食品安全法》与消保50问:为什么要制定《食品安全法》
www.fjnet.cn 2010-03-14 12:17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我来说两句
《食品安全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古人曰:“食,命也。”食品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管我国先后制定并实施的《食品卫生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从制度上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于2004年7月启动了《食品卫生法》修订工作。经过反复研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决定将原来的修订《食品卫生法》转变、升华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法律名称和法律调整范围的改变,表明我国食品监管理念与时俱进,发生重大转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概念不同的用语。WHO将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
相关新闻
- 2010-03-14《食品安全法》解读:我国对食品广告如何监管
- 2010-03-10福建将举行“3·15”《食品安全法》 “百题千问公众答”活动
- 2010-03-10福州晋安12315服务网升级 新添食品安全监管功能
- 2010-03-05厦门检验检疫局公布09年十大进口食品安全案件
- 2010-02-25改进食品安全状况 改革促进法律实施
- 2010-02-28谁来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士?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