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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形同虚设,保障房就能轻松骗购
www.fjnet.cn 2010-04-10 08:06  王学进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公示名单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保障房初审家庭中至少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个是政府机构人员,也即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在政府机构供职。更有甚者,还有不少人家住香山美树苑等小区的豪宅内。(4月9日《南方都市报》)

  

  为杜绝骗购保障房现象的日益多发,深圳市目前正在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模式,即街道办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全市、社区两次公示。上述消息来自第一阶段的初审与公示阶段。虽然不排除这299户“问题申请家庭”最终会在复审和终审中被刷下来,但能如此顺利通过初审本身就足以说明,深圳这套貌似严格的申请审核程序模式大有问题。

  

  我想不明白,街道办是怎么在初审的。他们难道只看申请人这栏写着“无业”或“下岗”,就不顾共同申请人的职业身份?尽管两者明明是夫妻和父子关系,但只要申请人稍稍变通一下,“谦虚”地将自己的名字填在共同申请人栏内,就能瞒过初审者的眼睛;甚至两栏都填着申请人的真实身份,如都在政府机构工作,也照样能初审通过。至于那些住在豪宅内的申请人,即使在“实际居住地”栏内如实填写某某小区,初审者也只当没看见。当记者问起,街道办负责人竟辩解说,这些人都是暂时借住在亲戚朋友的豪宅里。既如此,他们就不应该在“实际居住地”栏内这样填或者注明是借助。

  

  至此,我明白了,保障房为什么这么好骗购,并非因为申请人的“骗术”有多高明,也并非全都是权力腐败所致,而是因为审核把关不严,漏洞百出。审核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和要求,逐条对照核实申请人递交的表格,只相信上面盖的单位公章,甚至连表格都没看仔细(如忽略了共同申请人的职业身份),就PASS了。由此可知,他们之入户调查,很可能就是走过场,申请人一句“我们是借助在亲戚家里”就将他们蒙过去了。

  

  审核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在中国这样的人情社会里,街道工作人员与申请人同处一地,万一认真审核得罪申请人,情面上过不去,岂非自找麻烦。尤其是在事关百姓核心利益的保障房的审核问题上,审核人更不会动真格去查。先别指责审核人责任心不强,而是因为犯不着为公家的事去得罪申请人。不认真审核又怎么样?反正又没相关的惩戒措施。即使他们在审核时打马虎眼,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初审如此,难保复审和终审就不是如此?基于行政惰性思维,复审者极容易相信初审结果来个顺水推舟,终审也是,这样,骗购者就可能一路绿灯,蒙混过关。

  

  深圳住建局方面表示,对经查实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其个人情况进行公示通报,并依照国家及深圳有关规定,予以依法严肃处理,现在看来,单是有对骗购者的惩戒措施是不够的,鉴于审核人的素质和审核环节的诸多漏洞,建议住建局制定相应的对玩忽职守的审核人的处理规定,非如此,即使再多几道审核关,也只是做做样子。须知,中国尚处在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型期,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在处理公私利益问题上常无法摆脱来自人情因子和权力因素的干预,故必须要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入手,规范人们的行为,对骗购保障房者要进行法律处罚,同样,对审查把关不严者也要进行行政或经济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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