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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高房价的“政策三宝”
www.fjnet.cn 2010-04-15 10:08  马光远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笔者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针对的就是房地产的投机行为。当下房价疯涨至此,已经和“居住需求”毫无关系,当房价将80%以上的人群都远远抛在后面,支撑房价的唯一因素就是投机,博取资本利得的收益。房屋存在的最大意义已经不是为了居住,而是像股票一样增值。据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房屋空置率已经远远超过了10%的国际警戒线,有些城市这一比例甚至达到了50%以上。要抑制房价,必须抑制投机,一方面要通过信贷杠杆,增加投机性购房的成本和门槛,另一方面,要通过税收杠杆,降低投机者的房地产投资收益。

就政策的选项而言,还是应该在土地、税收和信贷上做文章,管住土地,管住银行,并且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把投机和过度消费的需求打掉。具体而言:

其一,应该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差别化的土地政策,除了区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对土地招拍挂进行完善之外,更重要的是,对于低价商品房和非高档住宅的土地供应实行鼓励性的政策,但同时,在土地供应的总量上,应大幅增加而不应该减少,通过土地“放水”,抑制地价。

其二,出台更有针对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要点有三:一是对于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行为,仍然应该坚持以前利率七折优惠和首付20%,这个政策,至少在目前仍然应该坚持,不能贸然取消首套住房的利率优惠,引发恐慌性购房;三是应该提高商品房开发的资本金比例,把去年降低至20%的资本金提高至35%。

其三,实行有保有压的税收政策。差别化的税收政策绝不仅仅限于营业税和印花税等毛毛雨般的差别对待,而应该在房产税、特别消费税或者暴利税上迈出实质性的举措。具体而言,一要尽快推行房产税的试点,对别墅等高档住宅、拥有二套以上住房的征收房产税;二是为了抑制炒房行为,应该对卖第二套住房以上的行为征收暴利税,或者征收特别消费税,抑制房地产投资行为;三是对于购买多套住房的行为,累进征收营业税。


责任编辑: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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