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拒载老人是责任不明确的产物
全国大多是城市都已实行了老人乘公交车优惠政策,事实上,泉港也于2008年7月份开始实施该政策。实施老人乘公交优惠是社会保障制度进步的很好体现,但泉港现象却让人看到事实层面的不容乐观。
分析原因不难发现,公交之所以拒载老人乃是出于以下几点:第一,公交车要求按站点停靠,而泉港区公交站点之间的距离太远,老人只能沿路上车,公交车成本增加;第二,老人乘车享有优惠措施,而政府补贴不够,因此增加的成本只能由公交公司埋单;最后,是行车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给老人造成伤害,老人没有购买乘车保险,赔偿责任又落到司机身上。
出台政策便民利民,这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但政策的施行离不开配套措施和相关的制度保障。从原因来看,解决公交拒载老人的问题,关键要厘清政府与公交公司和司机之间的关系。
老人乘公交的优惠措施属于社会养老制度的一部分,既然是社会保障制度,显然不能由公交公司埋单。政府应该给予公交公司相应的补贴,而补贴的数额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定出,并随着行车成本的改变而改变,而不是想当然的划定补贴金额。其次,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事关民生,公交停靠站点的距离设置要综合考虑人口,路程等因素,合理规划,公交站点相隔过远显然不便于民众出行,对老人更是如此,另一方面也使公交随便停靠成为常见现象。
公交公司有义务为乘客提供人身安全方面的保障,如果公交车没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导致老年人受伤,则应由公交公司负责赔偿。老人乘车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当然不能成为拒绝老人乘车的理由。公交公司可以借鉴其他省份的做法,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在给老人办理乘车卡的时候为老人办理相应的保险。
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制度保障,公交公司和司机要做的就是保证行车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只有明确各方责任,切实履行各方职责,老人乘车优惠的举措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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