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一个问题,儿子今年52岁,他的母亲也是52岁,这,可能吗?一般情况下,答案肯定是NO。不过在现实中,却可能看到截然相反,让人哭笑不得的答案。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莆田的唐金某办理农村医保时发现,户口簿上自己的年龄只有52岁,无法办医保手续。而实际上她已经80岁了,显然“被年轻”了28岁,和她的儿子同岁——多么富于想象力的创造!可惜她只不过是传统的农村老太太,没有追求年轻的时髦意识,她只关心她本该早就可以享受到的医保在“被年轻”后得不到了。好在当地派出所发现了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错误后,及时改正了错误。
“被年轻”其实只是最不上档次的错误。同样是《海峡都市报》的报道,在仓山,一位当年曾经“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去为朝鲜人民浴血奋战过的老志愿军战士,81岁高龄,每月领着260元的低保金。2007年,老人在办理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卡后,一直舍不得轻易动用“救命钱”,直到病重,才不得已去用医保卡。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卡无效,一查又发现了一个奇迹:因为早在两年前,他已被仓山区民政局低保科无缘无故给“判了死刑”——从低保名单上给注销了,也就是说,他早就“被死亡”了!
当然,还有更加让人哭笑不得的错误。据《东南网》报道,4月8日,曾谦明的父亲因病亡故。曾谦明强忍悲伤去找殡管员开证明,没想到殡管员居然在死者姓名一栏上填上了曾谦明的名字——也就是说,从“古有花木兰代父去从军”之后,如今又有了更“感天动地”的孝子“美谈”:今有曾谦明“代父去死亡”,当然,是“被死亡”。最可观的还不在此,由于办事人员的“铁面无私”,他虽然也承认这是很低级的错误,还是没有给及时更正,于是最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发生了——他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火化”!
只要相关的办事人员稍有责任心,类似的“奇迹”就不会不断“被创造”。遗憾的是,我们却常常要“欣赏”到这类“奇迹”。真让人时时提心吊胆,只能在心里经常祈祷:上帝呵,千万不要让这样的“奇迹”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我们也非常清楚地知道,就连上帝对此也是无能为力。
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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