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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年灰色收入达5.4万亿
www.fjnet.cn 2010-07-20 09:21  王小鲁 来源:新世纪    我来说两句

与作者2007年报告对2005年收入的估算相比,2008年中国的“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都扩大了近1倍(2005年中国居民的“隐性收入”4.8万亿元,其中按同样口径计算的“灰色收入”部分2.7万亿元)。而在同期,中国的名义GDP只增长了71.4%。“灰色收入”仍在以快于GDP增长的速度增长。以上推算也得到宏观数据的支持。

根据2008年住户收入统计计算,居民储蓄总额(居民收入减去消费的部分)为3.5万亿元。但实际上,仅居民在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就增加了4.5万亿元。加上居民非贷款购买商品房和自建房投资、居民自有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投资、以及居民对股票、债券、期货、黄金、外汇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居民储蓄总额估计在11万亿-11.5万亿元之间,比按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的3.5万亿元高出7.5万亿-8万亿元。

再加上居民消费支出的遗漏,国家统计局统计上遗漏的收入估计至少在9.5万亿-10万亿元之间。与作者计算的9.3万亿“隐性收入”的结果基本吻合。但不排除本报告仍一定程度上低估了“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的可能性。

由于中国的“隐性收入”数额巨大且分布高度集中,其主要部分(即经济普查无法发现的5.4万亿元)不能看作正常的统计遗漏,而是“灰色收入”。所谓“灰色收入”,主要指两种收入。第一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其合法或非法的收入,也包括那些违规违纪但不违法的收入;第二是实际上非法,但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非法的收入。

巨额“灰色收入”的存在,说明国民收入分配已严重扭曲。而其来源主要是围绕权力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分配而产生的腐败、寻租、侵占公共资金和他人收入、聚敛财富等行为,以及垄断性收入的不适当分配。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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