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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哭免罚”背后的执法随意性
www.fjnet.cn 2010-08-09 11:34  郭杨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5日上午9时许,小林骑着超标电动车被民警拦下,由于刚来福州不久,不知道福州在禁电摩,小林以为民警欺负他是外地人,便哇哇大哭。最后,民警见他是外地人,不懂福州的交通法规,便没有实施处罚。 (《东南快报》8月6日)

民警放过了哇哇大哭的小林,如果我说警察此举有违公正、有损法律的严肃性,估计不仅是当事人小林本人,就是许多与此事无关的网友也会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不仅是影视剧,就是在现实中,也经常能看到公路上被交警拦下的司机苦苦哀求,忙不迭地解释。不敢说此举有多大效果,但是,肯定会有人通过此举免于处罚的。在这么一种现实语境下,小林的情况就不是止于个例,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了。

22岁的大小伙,被民警拦下要求罚款的时候哇哇大哭,确实够让人哭笑不得的。但是,在哭笑不得背后,绝对不乏有人为当事人此举感到敬佩,甚至有将此例暗藏于心,意欲下次现学现用的。但是,请原谅,我宁愿民警遵法律、按条例、循规章,足额足量的罚款,也不愿他鉴于特殊情况,灵活掌握尺度,这次免罚,下次加罚。在法律的严肃、平等面前,“站着说话不腰疼”实在无足轻重。

众所周知,交通管理、交警执法常常有一些“灵活区间”,是一个比较“人治”的领域。如果交警因为这位司机求得可怜一些、说得恳切一些就放他一马,那他很有可能在面对你时扣得紧一些,罚得重一些。既然可以轻重自己掂量着办,那他又何惧开一个不在法律规定中的罚单,罚一笔“莫须有”的钱呢?在反复无常、取决于执法者个人因素的执法和一视同仁、威严而完全遵法的选择中,明智而远见的人大概都更愿意要后者。

法律是有威严的,不容许任何人调戏。同时,提了几十年的“法治”还需要从一点一滴、类似于民警抓违禁电摩之类的小事做起。但是,长期的法律执行者因为没有树立对法律的崇敬意识,从而导致类似于“大哭免罚”之类的执法随意性。这看似一个小问题,实则是一个大的思考方向。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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