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能让食品安全吗
www.fjnet.cn 2010-09-17 09:56 柯志雄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第二方面是利益。
《通知》强调,“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
按照“中国式阅读理解”,可以读出,现在“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已成为值得一提的障碍了。
这点很容易理解,当食品行业以万亿元为单位、单体企业常常规模以百亿元计时,许多名头很响的食品加工企业并没有太拿得出手的竞争力,而对于低水平的竞争来说,与公权力嫁接是控制成本的最有利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因素合成在一起的效果是,《通知》对食品相关企业的震慑力是有的,这也很有可能促使它们加大非生产经营上的开支——也许有些人会称之为贿赂,但对于食品安全状况的改善效果却很难讲。也许会杀个把人,但更多的人可以借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这一强有力的句式中安全脱身。
相关新闻
- 2010-07-15食品安全标准不能因陋就简
- 2010-03-24黑心餐盒,食品安全盲点里的“裸体吸毒”
- 2010-03-14《食品安全法》与消保50问:为什么要制定《食品安全法》
- 2010-03-14《食品安全法》解读:我国对食品广告如何监管
- 2010-03-01海南豇豆价暴跌与食品安全信任危机
- 2010-02-28谁来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士?
- 2010-02-23从有毒豇豆看食品安全的政府道义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