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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连坐”不该只到企业
www.fjnet.cn 2011-04-25 15:32  贺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国家出台了明文规定,今后将重罚食品安全问题企业。但如何重罚呢?所谓的重罚会不会又轻易地遭遇企业的“化骨绵掌”,化为乌有。对此,厦门有关业内专家也提议,能否在厦门试行一下食品安全连坐制,在中间采购环节也加以控制,一家企业出问题,整个村或者片区的产品都受连累,无法进入卖场(4月25日《海峡导报》)。

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会燃烧的面条、一滴香、牛肉膏……如今食品安全到了人人怕吃的地步,无论采取任何手段,只要能够从根本上治理,公众都会举双手赞成。

食品“连坐”制得益于一些外国经验,不妨借鉴。但话说回来,仅是“连坐”到企业,不仅说一些被“连坐”的利益群体有不同意见,恐怕最终也难以达到保证食品安全的目的。

不得不承认,食品安全的问题,确实出现在生产、加工、采购等环节。但是,问题的根子,却是出在监管部门疏于监管,或者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疏漏。甚至,在温家宝感叹现在食品安全“道德滑坡”时,媒体还曝光了一些监管部门存在“养鱼执法”。

既然是从根子上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国度推行“连坐制”,又岂能居高临下,止于企业?我以为,非常有必要将地方监管部门“连坐”进去。如此,不仅可以督促监管部门勤恳执法管理,减少一些无辜的利益群体遭受无故的“连坐”,对最终构建食品安全环境也更有实际意义。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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