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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为何说“对得起人民”
www.fjnet.cn 2011-06-23 10:25  付小为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题:对得起人民

新闻:前日,广东茂名原副市长杨光亮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尽管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十多项受贿事实均表示“认罪服法”,但他自认对得起茂名人民。(6月22日《法制日报》)

涉嫌受贿人民币1048余万元、港币200万元;涉案不明来源财产折合人民币3464万余元、欧元2.4万元,这是杨光亮的受贿清单。但在他看来,这5000余万元不足以对不起人民。

什么是“对得起人民”?从杨光亮的陈述中至少可以听出两层含义:其一,他尽心尽力发展了茂名经济;其二,还有那种贪污受贿、不办实事,真的“对不起人民”的官员。所以只要全力在做事,而且还出成绩的,都算对得起人民。因为这份“对得起”,所以还可以感慨“壮志未酬”,形象甚为悲情。

地方经济发展总需要政府大力推进。在诸如促投资、转让土地使用权中,权力方自觉不自觉地和利益方接触,创造寻租机会,而权力的介入打乱既有的经济规则,行贿受贿成了其间的“正常流程”。不过显然,在另一套逻辑里,即使收了钱,也无碍于搞“对得起人民”的建设,浑然不觉滚进自己口袋的钱来自何处。

文/付小为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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