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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辟谣何必惜字如金
www.fjnet.cn 2011-08-16 16:26  王孝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税务总局将调整年终奖个税征收办法,拟将年终奖分摊至12个月征收个税。税务总局称从未发过修订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公告,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8月15日人民网)

真是闻所未闻,有人竟敢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以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做解读。是谁胆子这么大啊?伪造公告又是何居心?我的好奇心一时难平。

无奈的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声明总共只有142个字,对我关心的问题语焉不详。这珍贵的142个字,直指最近被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广泛报道的“国家税务总局47号公告”系伪造,并称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这声明是够“言简意赅”的,可公众读上去如坠云里雾里,将信将疑。有网友就质疑,你说公告是伪造的,可堂堂国家部委的公告,怎么这么轻易就被伪造了,而且还骗过了全国各大主流媒体?既然说公告是伪造的,那到底是怎么伪造的,难道不能说清楚吗?

我很理解网友这种焦虑的心情。毕竟近日媒体有关“将年终奖分摊至12个月征收个税”的报道,不但内容翔实,而且看上去似乎比现行办法更合理,像是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做出来的方案,让人很难与匆匆忙忙伪造出来的“赝品”联系起来。

既然国家税务总局认定这个公告是伪造的,那想必也清楚“是谁伪造的”、“怎样伪造的”、“出于什么目的而伪造”这样的核心信息。为什么不能将这些信息一并公开,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呢?如果这样做的话,国家税务总局的这一纸声明岂不是更有公信力、说服力吗?更何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写得清清楚楚:政府应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家部委,就不能做个表率带个好头吗?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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