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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以规范之名“洗白”银行乱收费

www.fjnet.cn 2012-02-13 13:52  王  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此次《办法》提出,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总行(总公司)制定和调整。然而,“市场调节价”一说最早出自《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一直以来都被舆论质疑违反上位法。我国《商业银行法》第50条明确规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显然,银行在定价方面本不应具备自由裁量的权力。再加上《办法》对银行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报备制”,与“审批制”相比,其监管力度小了“不只一点半点”。这无疑给了银行可乘之机,把师出无名的“市场调节价”彻底扶正。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在银监会2012年监管工作会上强调,要规范金融产品销售和服务收费行为。规范银行收费,不仅需要收的明白,更要收的合理,不能以规范之名“洗白”银行乱收费。尽快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从法律上理顺定价机制;合理考量和全面公示银行服务成本,让公众参与定价博弈,这才是我们真正愿意看到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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