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检查”里究竟藏着什么猫腻
www.fjnet.cn 2012-09-12 16:21 李松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贵阳某晚报经常刊登相近内容的检查或道歉信,一律600元一则,内容涉及出租车司机不系安全带,企业对国家法规学习不够等。律师称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相关违法违章人员“登报检查”没有法律依据。而贵阳市客管局稽查科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上级领导的决定”。(9月11日《东方早报》) 贵阳市要求违法违章人员“登报检查”一事,一经媒体曝光便引来舆论强烈反弹。有没有必要登报检查、“一律600元一则”、“一分钱都不能还价”,所有要素都在撩拨着公众神经。我们有理由问一句,“登报检查”究竟藏着什么猫腻? 毕竟,当地为何独独选择在那一家固定的报纸“登报检查”,在这背后有没有执法部门和报社之间利益的交媾?而以8月25日为例,当天贵阳市共有26位出租车司机在当地晚报上登检查,总的登报费就高达15600元。不难计算,一周,一月,一年的“登报检查”费用该是多么庞大的一笔数字!那么,当地相关违法违章人员的这笔“登报检查”费用最终落入了谁的口袋?面对每天“纷至沓来”的“生意”,报社会不会给这些相关执法机构一些“利润分红”?这些疑问,显然不能回避,期待相关监督机构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清楚的交代。 同时,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只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7种情形。我想,作为国家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贵阳市执法部门的领导不会对国家法律一无所知,一知半解吧?那么试问,“登报检查”又算是哪一种法律明文规定的处罚情形?明知国家法律不允许,却仍然标新立异要求违法违章者“登报检查”,相关部门该不该为此承担责任,向广大市民来一次严肃的“登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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