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飞来“豪宅”背后隐藏了什么

www.fjnet.cn 2012-11-28 08:26  付小为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市民魏国来出售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现作为房屋登记户主的儿子魏波名下还有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根据相关规定,名下一套以上房屋,需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彼时,碍于急着履约过户,魏国来只好先交了一笔所得税。

突如其来的“豪宅”不仅让魏家人感到莫名其妙,还给全家带来不少麻烦。自缴纳所得税的一年半以来,魏国来多次前往“二套房”备案的洪山房产局及房屋所在地,试图把问题的来龙去脉理清,以撤销其子的房屋备案,恢复首购状态。不过,这样的努力没有成功。

找房产局口述经过,作出魏波无房产的表示,要求撤销备案,没有结果;到房屋处请房主出示房产证,遭到拒绝。有人可能会误解为“掉房子”的好事,在现实中全是不利。更奇怪的是,至今还没弄明白原委的“挂名房主”似乎是唯一的受害者。

魏波的“购房”备案记录外,这套房子真实地发生过三次易主,但由于其间不涉及房产证办理,也没有办过抵押贷款,所以尽管交易持续发生,却完全不影响魏波的“挂名”。外界只能猜测其中有“限购”或其他因素,使得核心问题不曾触及。

不过,从一些购房者不一定同时办理房产证的生活经验来看,也不能完全排除购房者疏忽的可能。据房屋物业管理者称,屋主曾表示,房屋是通过正当途径购买,并得到开发商认可,不愿陷入纠纷。鉴于涉事几方甚至无法对质,只能说到目前为止,事情真相甚至真实受害者数目都不能确定。

律师建议,如果魏波确定其姓名被冒用,可直接将房产备案相关环节的单位和部门起诉至法院,事情自然会水落石出。也就是说,还要付出新一轮的诉讼时间和成本,才会有下文。而这也意味着魏家人此前所作出的努力都没有用到最“正确”的方式。问题是,麻烦怎么转嫁到了本是局外人的他们身上?

回头来看,整件事并不复杂,涉及房产备案单位、真实屋主、挂名屋主三方。真实屋主出于自身考虑,拒绝陷入纠纷,不接受魏家人直接上门交涉可以理解。不过作为备案记录单位,在明知可能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没有启动应有的问责机制,不能不说是一个问题。与类似的身份盗用事件一样,它又一次指向了身份出示相关事项的程序性把关问题。

进一步来看,尚未理清的吊诡情形里,仍不能排除交易猫腻的可能,它与限购政策、房地产交易中的其他问题直接相关。令人疑惑的是,房地产行业到底以怎样的方式内幕运作?所谓猫腻只存在于开发商一方,还是包括了银行甚至相关登记管理部门?这些都需要顺藤摸瓜,一一明确。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