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防"预付费陷阱"不能全靠消费者"谨慎"

www.fjnet.cn 2013-03-18 11:25  武  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小区南门的“欧雅”烫染店,开业一年多,生意一直很红火。近日,门前突然贴出一张“旺铺招租”的告示,在此店办理会员卡的顾客猛然醒悟:老板跑路了。针对这种情况,漳州市工商局表示,消费者不要轻信免费体验、折扣优惠等推销手段,办理充值会员卡时,要理性消费,避免中了商家的“钓鱼术”。(3月17日《海峡导报》)

时下流行一种说法叫做,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人走了,钱还没花完”,不过,这话用于当下预付费消费所面临的风险,其实也相当贴切,“老板跑了,预付费还没怎么花”,面对此情此景,消费者看来也只能是欲哭无泪。的确,相比每次的单笔消费,预付费想必是有一定优惠,这也是这类预付费业务以及会员卡商业模式,能够风声水起的原因所在。不过,预付费其实也是一柄双刃剑,在得到了优惠的同时,也同样要面临风险,一旦商家关门歇业,或是老板跑路,消费者的预付费难免打了水漂。

预付款消费所引发的问题,近期各地频繁曝光。从买了洗车卡,洗车行却人去楼空,到如今的烫染店人去楼空。预付款消费模式的风险与陷阱,的确暴露无遗。不过,面对种种预付费消费的乱象,仅仅是提醒市民消费时务必谨慎,恐怕仍然不够。毕竟,对于消费者来说,既然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又不可能为了烫染一次便把商家的底细调查个一清二楚,更不可能因为预付了费用,便限制老板的人身自由,究竟如何谨慎,实在是难于操作。

事实上,相比让消费者谨慎,既然预付费消费模式是商家首先拿到了钱,作为最大的受益者,理应受到更多的约束。在这方面不乏有有意义的尝试与改善。例如,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一些地方赋予预付费消费者以一定时限内的反悔权,以防止冲动型消费被商家利用;除此之外,为了防止预付费商家卷款潜逃(这类现象其实已相当普遍),一些地方也已经出台规定,要求预付费行业的商家缴纳由第三方监管的保障基金,一旦出现商家违约,将通过基金对预付款消费者先行赔付,有了保障基金和来自同行之间的监督和制约,无疑有望对商家形成更为有效的约束,进而更有效的保障预付款消费者的权益。

基于上述视点,对于预付费消费模式,其实更应对商家加强监管,并构建行业联盟赔付基金,并对经营者建立起个人诚信追溯机制,唯有从制度与监管约束的方法和手段上堵住可能的漏洞,预付费消费者的权利才能获得保障,预付费消费模式也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