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人肉”边界不清人人可能受害

2013-12-16 16:36  赵查理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广东陆丰警方8日立案侦查后,将服装店主刑拘。(12月15日《京华时报》)

魔兽“铜须门”、“踩猫事件”、“艳照门”、“天价烟局长”等都是人肉搜索的典型事件。人肉搜索一般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主动出击查找不符合主流观念、常理以及违法犯罪的人和事;二是网友被别有用心者利用,轻则形成一场炒作的风潮,重则给当事人带来致命打击。因此,对于人肉搜索的态度也出现两个极端,认为是“网络暴力”者要求禁止,认为是“自力救济”者希望继续。

毫无疑问,人肉搜索必须用法律厘清边界,才能为人们接受并扬长补短。我国关于互联网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导致没有约束的人肉搜索“不求最好,但求最肉”。有关“人肉搜索”的地方立法探索,一般都采取列举的形式规定范围——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时表示揭示官员贪腐不在此限,台湾立法禁止时则排除了新闻报道和公共利益,包括揭发官员时公开私人数据、虐待动物和破坏物品等行为的照片视频等。

匿名、分散、从众的特点,再加上网民抱着追求正义、揭露罪恶的心态,让人肉搜索经常越界。法律不可能对每一个参与人肉搜索的网民追责,所以按照责任划分有针对性地出击,能更好地为人肉搜索保驾护航。

一则,像店主这样的发起者理应承担主要责任。二则,利用特殊手段搜索并串联生活轨迹的网民,和现实中骚扰当事人生活的网民,也需要对相应的侵权责任负责。三则,普通网民虽然被追责的可能性不大,但应该接受社会道德的批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