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做出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而由市财政埋单。此举看似简单,实则需要勇气和底气——没有让利于民的执政理念,就不会有勇气去做;没有改革发展成果作支撑,就不会有底气去做。 通过政府平台公司融资搞建设以弥补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由此产生“贷款建设、收费还贷”是城市发展的普遍做法。柳州市每年收取的路桥费有1亿多元,这对于我国西部一个财力并不算宽裕的城市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如果没有近年来城市平稳较快发展中创造的成果作为支撑,柳州市政府就没有能力为路桥费埋单。 据统计,全国有上百个城市以年票形式收取路桥费,甚至有的地方政府部门与市民还因收费问题发生了官司。即便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财大气粗”,但路桥费仍是政府不愿割舍的利益。按规定,柳州市这笔费用还可以合理合法收15年,若没有让利于民的执政理念,柳州市政府怎会有勇气将这样的利益割舍出来? 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路桥费为的是解决城市建设带来的资金不足问题,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让老百姓受益。而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让市民免交路桥费,不过是把原来收到政府兜里集中起来用于办民生大事的钱,留在了市民兜里。无论“收”与“免”,都是为了民生,只要这样的问题想通了,政府有什么利益不能割舍? 这样的“免”,对于柳州来说已不止一次:2007年,柳州市属公园全部向市民免费开放;2008年,柳州率先在3个贫困县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农村学生免费午餐制度,让10万学生吃上了免费午餐……政府有所“舍”,在民心上才有所“得”,赢得了赞誉、赢得了信任、赢得了拥护。 然而,一些地方不是用心念好“免”字经,而是挖空心思在“收费”上做文章。“提高停车收费及罚款标准治理拥堵”“征收汽车排污费治理污染”“提高二手房交易税控制房价”……“管理靠收费,加强管理就提高收费”,仍是当前一些地方公共管理的习惯思维。政府部门惦记老百姓兜里的钱,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政府部门通过合法的程序、合理的方式收一些费集中财力办一些民生大事没有错,但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也应该转变思维,拿出勇气去做一些让利于民的事。 |
相关阅读:
- [ 10-11]“路桥费年票制”不能有效率没公平
- [ 10-10]“路桥费年票”为何不能变通?
- [ 10-09]“路桥费年票制”缘何变成“霸王餐”
- [ 10-08]陕西宝鸡打包征收全年路桥费 不走此路仍要买路钱
- [ 10-08]宝鸡路桥费年票制一试八年 走不走都得留下买路钱
- [ 03-21]中物联发报告称物流业运输成本三成来自路桥费
- [ 03-02]部分代表委员聚焦路桥费:清理半年未披露信息
- [ 12-06]广东湛江强收路桥费年票 司机称不交不让过年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