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面对“见死不救”,仅靠口诛笔伐远不够

2014-04-02 11:49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日清晨6点半,又冷又湍急的乌龙江水里,一条35岁的生命在垂死挣扎。三艘陆续经过的渔船,是他最后的希望。但是此刻,面对他的大声呼救,对方却无动于衷。所幸,他遇到了在岸边慢跑的靳先生。(4月1日东南快报)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坊间制造的这一“谚语”,用于形容这起救人事件,可以说再恰当不过了。人命关天之危急关头,要不是宝马车主靳先生“情急智生”,许诺出1000元好处费,落水男子或有性命之虞。

面对一条鲜活生命的挣扎,渔者视而不见,兀自忙活着自己的事情,如此“淡定”委实叫人吃惊。虽然他们辩称当地有下河救人“晦气”的说法,可为什么有人出1000元便不惧“晦气”了,明摆着不过是见死不救与见钱眼开的托辞罢了。

早前曝光的“挟尸要价”曾经引爆喧嚣的舆情,相比而言见死不救情形更恶劣、更叫人齿冷。市场经济时代,不是不能“见钱眼开”,得看场合、看情势,见死不救显然还是万万不能的。遗憾的是,在我们的身边,类似现象似乎越来越常见,救护车先讲价后发车、医院不见钱不救人,等等,因此而延误抢救时机的事件曝光过不少。

面对见死不救的冷漠,见钱眼开的势利,仅靠舆论的口诛笔伐无济于事,政府、社会、公民都有必要反思,如何避免类似的冷血场景再出现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今天表现出的冷血,没准就是自己明天可能遭遇的冷血。加强对公民助人为乐的道德教育固然必不可少,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和惩戒制度,让好善乐施者受到褒奖和资助,让见义不为、见死不救者受到谴责和追究,同样很有必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