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不核准“唐慧女儿案”被告死刑的意义

2014-06-13 09:31:10 戴先任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6月12日上午10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一看守所对“唐慧女儿案”两名被告人秦星、周军辉的死刑复核进行宣判,两名被告人的死刑未被核准,案件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秦星,在其逼迫下唐慧女儿接客100余次。周军辉,将幼女拐卖并强奸。(6月12日央视)

随着“唐慧女儿案”两名被告人秦星、周军辉的死刑复核进行宣判,两名被告人的死刑未被核准,案件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唐慧女儿案”被告的命运如同旋转木马一般又回到了原点。当初秦星、周军辉被终审判决死刑后,乐乐的母亲唐慧上诉,希望7名被告都被判死刑,现在两名被告的死刑复核并未被核准,唐慧是否又会开始她的上访?

该案历时八年,此前已历经两次重审四次判决,现在最高法对终审的死刑判决不予核准,又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少有案件像这起案件一样,一波三折,难以定罪,而这与受害者的那位坚持上访的妈妈有关,受害者妈妈唐慧还因为上访被劳教过。

一位妈妈为了保护自己女儿,为了惩处侵犯自己孩子的坏人,而不断上访,这让人们感同身受,不由产生对唐慧的同情与怜悯之心,而对被告人顿生仇恨之情,唐慧的上访赢得了全国舆论的支持,反过来,这种舆论的支持,是否也是唐慧不断上访的动力之一呢?周军辉、秦星被判死刑,也被人认为是受到了舆论的影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类的言论充斥媒体与坊间。最终湖南省高院判处秦星、周东辉死刑。

被害人被强迫卖淫期间,并未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而被告人采取的暴力手段也并不严重等原因,所以最高法认为,“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法律的问题法律解决,而不受制于舆论,这样才是司法机关所应遵循的原则。司法机关不应被舆论“绑架”,也不能凭民愤定罪,而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理,严格按照罪刑相当原则审案。

秦星、周军辉死刑未被核准,实质上是对司法受到舆论不同程度影响的一种适时的纠偏。秦星、周军辉自然应该受到严惩,但死刑判处并不适用于他们的罪行。最高法“刀下留人”,何尝不也是对民众进行了一次普法宣传与教育。

民众怎样表达对罪犯的痛恨之情都可以,但不可干预司法,这是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最大区别。避免司法受到舆论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左右与影响,其实正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