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己之私,却使整个社会对教育不理解,使整个教育系统用形象为其埋单。】 媒体报道,南宁市一所高校的大四女生李萍(化名),在学校教室与指导老师讨论完论文修改意见后,遭指导教师容某索抱并动手动脚。李萍向校方告发此事并要求导师认错道歉,然而导师此后矢口否认此事。目前李萍已报警。 在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出校方处理不给力。当女生举报导师索抱索亲后,学院能及时介入,并在第二天约双方当事人会面并主持调解,第三天就给该导师行政记过处分,应当说处理环节的第一步做得还不错。但当女生提出处分理由“过激拥抱行为”不符合事实,要求改为“猥亵”时,此后就看不出校方有任何积极的举措,而只是反复一句话“证据不足无法处理”,甚至还出现了戏剧性的撤销原处分的“倒车”情况。与其说是校方“无可奈何”,倒不如说可能是校院领导的遮家丑心理在作祟,不给力是因为不想给力,没想到“捂字诀”失效,弄巧成拙。鉴于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校方第一步的做法其实也是为了息事宁人,动机是想低调处理、不扩大负面影响。 “猥亵”与“过激拥抱行为”,这种措词上的变化,实质上是一种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遮捂心态和实事求是原则的丧失。出了丑事后想尽一切办法去遮掩,而不是想公开公正公平处理,并不是南宁这所高校一家的做法,在全国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中相当常见。如过去开房事件、校园性侵等案件发生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往往是一再拖拉遮掩,不愿主动公开可公开的信息,总想捂下来内部消化,等到媒体或网络曝光后,往往非常被动。而这种做法,危害是多方面的、持续性的。首先这是对利益受损方合法权益的一种漠视,其次会增加误解,滋生谣言,如会被不明真相的人说成是“官官相护”、“沆瀣一气”,损害自身的形象,降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再次,拖延了时间,会增加调查处理的成本和难度,甚至使违法者因此而逍遥法外。 “遮家丑”是一种陈旧的习惯性思维,折射的是有关领导扭曲的政绩观、价值观,他们主观上也许并非要与施害者同流合污,他们可能只是为了不影响到部门形象、学校声誉,而置原则于不顾,但客观上却是对施害者的一种妥协和鼓励,是对不法分子的纵容和退让,是党性观念和法规意识薄弱的体现。说到底,还是“利益”二字在作怪。从大的方面来说,他们是顾及单位声誉;从小的方面来说,还是怕影响了自己的考核、前途。因为对于师德严重败坏事件、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相关责任领导轻则会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重则可能会在考核时被一票否决甚至追究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捂一捂或许能侥幸遮掩过去。因为一己之私,却使整个社会对教育不理解,使整个教育系统用形象为其埋单。长此以往,正气难以弘扬,公平难以保障。而一旦事发,以前的谎言都被曝光在太阳底下,负面影响更恶劣。 在信息网络高度发达、公民法律意识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捂字诀”越来越没市场,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能一改遮丑为自曝家丑呢?敢于自曝家丑,既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依法治校理念上的转变,更是一种对原则的坚持。自曝家丑,可以向社会展示校方铲除教育中各种不良行为的决心和勇气,换来的是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树立的是开明的新工作作风。 徐天海(作者系湖北省宜城市流水中学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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