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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厦门”,我的责任

2014-07-11 16:18:41 温国鹏 老癸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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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致电导报:我是前埔社区前村居民。一条排洪沟经过我们村,污水恶臭难闻,周边住户饭都吃不下,我怀疑前埔北区有化粪池出问题。记者调查发现,为防止排洪沟淤积,旁边设置禁止乱倒垃圾的警示牌,但沟底还是被扔了很多生活垃圾,甚至能看到老鼠在觅食。(7月10日《海峡导报》)

“美丽厦门”,我的责任

那么大的“禁止乱丢垃圾杂物”牌子立在那,难道丢垃圾者看不见?

从新闻来看,这臭水沟折射两问题,除部门职能或缺位,那就是某些市民文明底线的失守。就算“上游化粪池出问题”,也难掩盖某些人的不文明。可能是居民甲扔过果皮,也可能是居民乙倒过脏土,还可能是居民丙倒过剩菜剩饭……

西谚云,没有一滴雨水会认为是自己造成洪灾。或许每个伤害过这条沟的居民都觉得自己无辜,都不认为自己随手一扔会带来多么严重后果。那么现在作为曾为了臭水沟的形成“添砖加瓦”的甲乙丙丁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

文明底线需无数个体共同守住。曾有学者建议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改成“天下兴亡我的责任”以提醒大家别躲在集体后面推卸自己的个体职责,我们不妨“剽窃”一下,希望大家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后,重点突出下“我的责任”,别让自己的责任躲在“共同”后面。(温国鹏)

有警示,还需有惩罚机制

警示何以被当成了“耳旁风”?就是因为没有约束力。

因此,必须要有惩罚机制,严禁乱扔垃圾,任何人违背就必须受到严惩。只有把人们的坏习惯、不良作风都改变了,并养成了自觉爱惜环境、爱护排水沟的习惯,相关部门同时也及时跟进,忠实履职,这条排水沟才能治理好,并能够保持下去。(老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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