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讲,从几名孕产妇的亲历以及几家医院负责人的讲述上,并不能证明厦门的医院比泉州的医院好。甚至于,也不能证明在厦门的医院生孩子比在泉州更放心。毕竟,这些案例的选择过于随机,很难得出泉州和厦门就是“南橘”和“北枳”的关系。但话又说回来:孕产妇是对医院的妇产科最有发言权的亲历者。即便“南橘”、“北枳”的概括不够准确,至少说明一个问题:很多产妇更相信厦门的医院,认为厦门的医院妇产科更规范。 产妇印象中妇产层面的“南橘”、“北枳”现象,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一者,泉州孕妇赶赴厦门的医院里建档、生产,不仅舟车劳顿,途中生下宝宝更是险象环生;二者,泉州孕妇在泉州产检却在厦门生产,不同医院难以实现医疗信息无缝对接,实际生产过程存在医疗风险。 笔者认为,之所以有孕产妇在泉州的医院遭遇了送红包的潜规则,而在厦门的医院医生却不收红包,并不仅仅是因为门诊楼外墙上“无红包医院”那几个醒目的大字。功夫更在文章之外,必定是厦门的医院有一套自上而下的严格的管理机制。于医院而言,从院长到科室主任再到普通妇产医生都能恪守职业道德,不收红包,悉心服务患者。而在卫生主管部门层面,必定要制定严格的惩戒制度,对于收红包的医生一票否决。否则,如何做到患者满意,医生干劲十足? 反观泉州,泉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卫生局举报电话曾经接到多起投诉医护人员有悖医德的行为,不过举报者多为家属,患者本人并不愿意作证,最后皆因无证据无法处理。他表示,群众如果要举报医护人员有违规行为,需要出示证据,提供有时间、地点的录音或者摄像,一旦查实将根据规定严肃处理。投诉医护人员有悖医德还要患者本人作证并提供一系列证据,如此繁复,怎能不助长个别医生悖逆医德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不是职业刑侦人员,也不是调查记者,害怕打击报复的同时如何出面指证? 形成孕产妇印象中 “南橘”、“北枳”现象的原因可能很复杂,但举证责任以及举证方式的不合理一定是其中重要一个。遭遇医护人员悖逆职业道德还要承担风险与操作难度并存的举证,很容易造成患者对于泉州的医院里的医护人员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进一步恶化了医患关系,距离厦门的医院里那种清爽舒心的医患环境渐行渐远。而这种不信任的产生,与泉州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脱不了干系。如果患者及家属在与医护人员的接触中发现医护人员有悖医德的行为,保留证据并上缴相关部门当然更好,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医疗主管部门就应该负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最合理的作法是:让被举报的医护人员承担自证医德的举证责任。相对于患者个体,医院处于话语权强势的一方,加之当今的许多医院为防医闹加装有众多视频监控设施,这样的举证责任,不算强人所难吧? 泉州到厦门说远不远,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可这一个小时车程的距离就产生了“南橘”、“北枳”的对比。这种现象的产生,值得泉州医院的医护工作者反思。 |
相关阅读:
- [ 09-24]拒绝孕妇入港,惯例还是特例?
- [ 08-22]高速赶临盆孕妇下车,司机当被追责
- [ 07-28]孕妇公交车上临产或是底层生活的剖面
- [ 04-11]老人、孕妇与道德
- [ 02-25]让孕妇“戴徽”坐车 莫因噎废食
- [ 02-18]枪杀孕妇警察被判死刑的警示意义
- [ 02-14]民警枪杀孕妇案深挖病根更重要
- [ 02-13]被枪杀孕妇家人为何不能得到精神赔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