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相关部门就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举行新闻通报会称,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另外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学生在通过临时放置于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的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引发下楼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9月28日《新京报》) 几块海绵垫,一道窄楼梯,要了6个孩子的命。发生这样惨痛的悲剧后,尽管地方官员把桌子拍烂,尽管上级要求“每个遇难学生家庭要有一个小组善后”,但有些伤痛显然难以愈合,有些愤慨依然悲恸难止。 早在2005年,针对校园踩踏事故多发的现状,教育部就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就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专门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今年3月,教育部再次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再加上这10年左右的时间,每次人命关天的踩踏事故后,教育部门无一例外都会有所“指示”,可是,明通小学踩踏事故何以未能幸免? 有几个细节,值得关注。一是据说海绵垫子搁置在楼道旁边已有一段时间,前几天弄倒过,未曾引起警觉;二是图片显示事发楼道非常狭窄,大概一米左右的宽度,数百人上上下下,确实有危险;三是垫子压倒学生后,孩子们乱成一锅粥,尖叫的尖叫,奔跑的奔跑,凑热闹的凑热闹……正是这种恐惧与无序的状态,让压在垫子下的孩子、被撞倒在楼梯里的孩子与死神无限接近。 两个问题让人如鲠在喉:首先,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安全,防范一切可能的风险了吗?清华大学学者单雪强、苏国锋曾分析了2000年~2009年我国40起中小学校园踩踏事故,基于统计和分析得出结论——95%的校园踩踏事故都发生在楼梯里,且多发生在晚自习、白天放学和集体活动时。那么,过于狭窄的楼梯、本不该堆放杂物的空间,为什么没能在事发前防患未然? 其次,孩子在应急避险中的反应,怎么依然如此混乱不堪?学校的演练成果哪里去了?学生的危险自救能力哪里去了?有必要查查的是,明通小学每月一次的应急疏散演练到位、见效了吗? 更为令人担心的是,昆明明通小学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这么一所小学,在地方也算“高大上”了,却在小小的拥堵偶然中发生死伤者众的踩踏事故,公众自然会联想:此事要是发生在“非实验学校”“非甲等学校”,结果岂非更为惨烈?出了事故之后,现行的学校评价体系是不是也该检讨? 家长的担心很简单:这些年,中小学校园安全,说起来吃一堑长一智,看起来武装到牙齿,真遇到事故却又如此不堪一击,安全保障如此虚弱,要是被某些心怀不轨的人发现了这个“漏洞”怎么办?明通小学踩踏事故之后,还是少喊点口号,多做点实事吧,哪怕教会孩子不慎倒地后的一个自保动作,也比泛泛而谈的“举一反三”更有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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