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10月14日晚间发布《关于对吴春明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现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这一则通报来得有些突然。就在当天早些时候,学校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为何宣布启动调查之后的3个月内,学校没有任何关于调查进展的消息,而在全国媒体再次聚焦这一事件时,学校却来个180度的转变,于夜间抛出处理结果?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学校这一调查处理是严肃认真的,还是只是应对公众的质疑?厦门大学对“诱奸门”的处理,并不能以这则急就章的通报关上门,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首先,厦门大学应该详细向公众交代调查的经过,而不能用“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概括整个事件。就如司法部门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呈现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听取原告、被告的意见,而不能省去案件过程,就直接对当事人宣判一样。学校不向公众全面公开整个案件,这对当事人不负责,也对公众不负责,有敷衍之嫌。 其实,在3个月的调查中,厦大就应该向公众公开阶段性的调查结果。对于一起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一所大学在3个月前发布声明之后,就毫无声音,而在媒体紧追不放之后,只发布概要性的通报,这很难让人感受到,学校是认真负责处理这一事件的。退一步说,之前,学校可以以正在调查为由,不向公众公布调查进展,可在公布处理意见时,应该公布案件的详情。 其次,厦门大学对当事教师的处理,并不严肃。目前的处理结果,不但当事女生不满意,就是公众也颇为不满,仅仅是开除党籍和撤销教师资格,这意味着当事教师还继续保留公职,还能从事学术研究。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轻描淡写的处理。不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肃处理,而是纵容和保护。 出现这样的处理结果,也是在意料之中的。对于这类事件的调查,本不应该就由学校进行,而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处理。学校有无违法犯罪问题调查的能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内部调查由于涉及诸多现实利益关系,很难保持独立、公正。由学校对教师性侵、猥亵学生案件进行调查,最后被轻描淡写、甚至不了了之的,并不在少数。这貌似重视师德,实则以师德之名,纵容了违法犯罪。 从当事女生公开的信息看,吴春明的行为,已经涉嫌胁迫强奸,而不只是“诱奸”,吴反复通过短信,对女生进行骚扰,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威胁女生就范的嫌疑,对此,司法机关应该介入调查。据报道,当事女生认为厦大是其母校,作为学生还是很希望能在学校范畴解决事情,这很不应该。要切实维护自己的权利,严惩侵犯学生权利的老师,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而目前媒体的公开报道,已经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开举报,司法机关应该及时介入,而不能再由学校主导这起案件的调查。另外,除“诱奸”、性骚扰问题外,当事人还涉嫌侵吞国家课题经费问题,如果属实,学校也应该依法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因此,对于这起“诱奸门”,舆论应进一步督促学校公开调查结果,而不是用现在的通报和处理结果,应付公众,与此同时,要呼吁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调查这一案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大学来说,有权调查、处理教育问题和学术问题,但却无权处理司法问题,不能模糊教育、学术、司法的界限,混淆师德和法律问题。在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后,学校可根据司法调查结果,对教师进行进一步的行政处理。 熊丙奇(上海 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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