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年轻男子坐在宝马车里吃早餐,随手将餐巾纸和塑料袋往外扔,51岁的女环卫工刘福香清扫后提醒对方不要乱扔垃圾,但被男子连扇两耳光。昨日,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通报称,事发后武汉城管委向被打女工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10月20日《东方早报》) “委屈奖”何用之有?无非用它来一洗受委屈之人的委屈,算是一种激励,一种倡导。 时至今日,一度流行的“委屈奖”已在不少行业悄然降温。不妨看看这些新闻标题:《市交巡警支队每年授出“委屈奖” 约50人获奖人不想再领“委屈奖”》、《司机获“服务委屈奖”称最不想得这个奖》、《城管遭女摊主追打扇耳光未还手:不想要委屈奖》、《女摊主追打扇耳光始终没还手 南京一城管不想要“委屈奖”》。这位被打的武汉环卫工人显然在 “委屈奖”到手后,并未“药到病除”,委屈全无,相反仍愤愤不平,憋屈难释:“我只想为环卫工人讨回公道,不能打了环卫工就算了。”刘福香的丈夫丁师傅也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这两耳光打在妻子的脸上,疼在自己心里。” 被打者依然觉得憋屈,其家属依然“疼在心里”,这应该不是“委屈奖”想要的效果吧!既然“委屈奖”难以洗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之委屈者们的委屈,既然越来越多的人“不想要委屈奖”,还要它作甚?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通报称,事发后武汉城管委向被打女工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看来,武汉城管委的“委屈奖”颁发得还真及时。可是,自己的员工不断被人扇耳光,你们又是否疼在自己心里,坚决维护员工尊严,力助员工依法讨回公道,一洗他们的委屈呢?环卫工人受人尊重,不再有人敢肆意打骂环卫工人,显然比“委屈奖”要实在得多。 “委屈奖”要求员工一味忍让,一味做龟孙子,以此塑造单位和企业的“文明光辉”形象。但员工为此付出的代价会不会太大?单位和企业对员工的关心爱护又何以体现?“打不还口骂不还口”又会不会遭致更猛烈的拳头和更恶劣的言语? “委屈奖”是不是也应该退出历史的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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