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公民不怕保障房上涨,怕的就是上涨得不明白。然而,记者多次拨打厦门市建设局保障办电话,均无人接听。10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保障办采访,工作人员以“不清楚情况”为由拒绝。这样,必然会引起网民更多质疑:保障房价格岂能胡乱涨? 笔者认为,对于保障房,我们不能光出政策,还必须出台对相关价格认定的公示机制,这应该成为一个制度法规定下来,这样做有三个好处,首先,让保障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利于民生幸福,社会和谐秩序;其次,可以防止保障房的管理者、建设者串联一起,从中从获得利益。第三,可以很好沟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方便公民理解政府的各种保障房政策。 保障房是国家的温暖房,是社会发展的和谐房。好政策,我们必须配套好的制度法规进行规范,必须有阳光透明的公开机制伴随,只有这样,才能让好政策不被质疑,才能让好政策更好地幸福公民,温暖社会,美丽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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