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教育部门23日出台市直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实行“校长先尝制”:值班校领导需每天、每餐先于学生15分钟品尝或食用学生餐,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校长先尝制”意在要求校长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该办法已于去年起在该市一些中小学试行。(12月25日新华日报) 学生营养关乎孩子的将来,关乎千万个家庭的幸福,更关乎中国的未来。近年来,一此地方不断曝出学生餐价高质次,缺乏安全性等问题。扬州市推出“校长先尝制”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校长先尝“第一口”真的就能保证学生餐安全营养吗?这似乎有点牵强,就像煤矿安全要矿长陪着工人下井一样,是不是又成为一个纸上画的饼。 学生餐是否安全,是否有营养不在于校长先尝“第一口”,关键在于采购环节。如果校长尝“第一口”就能尝出来,除非食物里面真的有毒药,校长尝了一口就“倒”了。事实上,食物就是有点不卫生,就是再没有营养,也不可能尝出来。只有长期吃,天天吃,才能知道食堂的菜好不好,有没有营养,价格高不高,质量好不好?而扬州教育部门是要求学校值班领导负责尝“第一口”,一个稍大的学校,校领导坐下来有一桌子。也就是说,十天八天才能轮到一天值班,一天也就只尝几口,能尝得到真实情况吗?值得怀疑。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中国一大群大盖帽都管不好,如果仅要求学校值班领导先尝“第一口”就能管好学生餐安全,未免想的也太天真了。让学校值班领导尝“第一口”,这确实是对校领导的信任,也赋予了他们极大的责任。学生餐的安全与否,有没有营养似乎全托付给了校长。有了校长尝“第一口”,可能会使原本承担第一责任的学校后勤部门和食堂采购人员,把责任转嫁给了值班领导,从而可能使跑冒滴漏等现象更得更为严重。因此,一旦真的有事,值班校长真的冤死了。因为校长就是吃了不安全的学生餐,他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知道他吃的学生餐是不卫生不安全的。 学生餐是否安全、是否营养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可以承担的,也不是靠校长尝“第一口”就能解决的,而是要发挥全社会力量。对于学生餐食物原料的采购,应该由政府出面,组织公开的招投标,在严格把握食品企业安全标准的前提下,选择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食品供应商,并由教育部门和食品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其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同时各学校要加大学生餐费的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到学生身上。采购食品交食堂时必须过秤验收,做到发票记载品名、数量与实物相符,发票记载的内容须有品名、单价、数量、金额、产地等,还须有供货商的签名和指模。同时建立定点采购制度,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提货时严把质量关。另外,要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
相关阅读:
- [ 12-25]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
- [ 12-08]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好高骛远
- [ 12-08]食品安全需要一次市场重建
- [ 11-14]保障食品安全不能依赖保险
- [ 10-30]农村食品安全不能光靠办法的“创新”
- [ 09-19]食品安全监管 其实真的只缺决心
- [ 09-14]如何鼓励内部员工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 [ 09-03]月饼抽检体现食品安全监管正当其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