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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不能因“群众自发”豁免

2015-01-21 15:56:47 李泓冰 来源:人民网评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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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天前那个惊恸的元旦倒计时,突袭上海。36个家庭的希望被踩碎在美丽的外滩,曾经色彩缤纷的年轻生命,以黑色的字体悲哀地呈现在公众面前。他们各自的人生故事或精彩或温暖,却在2014年那最后一夜戛然而止,痛何如之!

悲剧的调查与问责,被举国的目光焦灼注视着:能否给出一个及时、准确、透明而不回避责任的“说法”?

上海市联合调查组的结论是: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失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思想麻痹、风险意识匮乏、预案缺失、预警不力、应对失当……接二连三的失误,推高风险,一浪高过一浪,扑向外滩,终至在陈毅广场那局促的17级台阶上,酿成颠覆之苦海。

很多人想不通,如此原始粗蛮的踩踏悲剧,如此粗糙荒疏的管理漏洞,怎么会发生在向有精细化城市管理之名、更有国际化大都市风范的上海,发生在上海中心城区的黄浦?

那是曾经参与组织长达半年炫目世博的上海黄浦,那是连续三年组织跨年灯光秀令举世惊艳的上海黄浦,那是曾经创造出民警手挽手“拉链式护栏”以分流杂沓人群、消解“中国式过马路”的上海黄浦……

再丰富的经验、再精细的管理,再高超的能力,在“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面前,一触即溃。因为官方组织的跨年灯光秀活动取消了,因为那里只有“群众自发”迎新活动了,似乎政府就可以免责,从而高枕无忧。然而,每逢节假日必成风险点的外滩,并不管你有否官方活动,人流依然汹涌,又何必区分“官方组织”还是“群众自发”?

结果,曾经认为风险太高的跨年灯光秀,却一直安全度过;而为了规避风险取消官方灯光秀,却恰恰发生了安全惨剧。

事与愿违,盖因政府卸下了安全责任,细致预案不做了,密集警力打折了,限流措施取消了,领导也把从前投向外滩的关注,游移到了别处。重大隐患就此埋下。2014年12月31日夜的外滩,成了一个近乎不设防的所在,风险早就张开狰狞的巨口,政府却还“木知木觉”。

问责如山。然而,处分11位领导干部,并不是事件的终结。

“群众自发,政府免责”的思路,在很多地方根深蒂固。“谁组织谁责任”的问责规矩,被诸多法律法规固化,而无人组织的群众聚集活动,仿佛就该无人担责。如果不加警觉,悲剧昨天发生在上海,明天也许还会发生在别处。特别是在人口导入型的特大城市,任何政府打盹儿的公共区域,都可能瞬间变成安全的痛点或软肋。

上海市的这一次问责,终结了“群众自发,政府免责”。黄浦区一二把手全被追责免职,被指“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力,对辖区内相关部门履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不力”。在如何问责“群众自发”的安全责任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前提下,上海以血的教训首开先例,也向全国敲响警钟:即便是群众自发活动,政府亦不能免责。相关法律漏洞酿成的公共管理盲区,因为这次外滩踩踏事件,而醒目得太过沉痛。

在堵上法律漏洞之际,还要堵上思想的漏洞。在百姓安全这条底线面前,领导干部没有“免责”一说,必得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紧张感,强化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强化各级安全责任,才可能做到杜绝任何一个细节的疏漏。

上海市主要领导说,“党和人民把这么重要的一座城市交给我们管理,我们应当竭尽全力,用我们的心和所有的精力,去保护这座城市每一位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去维护整座城市的安全”。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只有把百姓安全、人民利益看得比天还大,才会不计较、不推诿,勇于担当,承担起应尽职责,在面对人民和后人的询问时,才能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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