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教育讲堂 > 正文

有国学教材就能培养“完美人格”了吗

2015-03-31 16:37:44 戎国强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法制晚报》报道,供高中生学习的传统文化通识教材预计将于今年9月出版,四册分别为《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和《道德经》。这套教材是教育部《传统文化与中小学生人格培养研究》总课题的一个部分。

报道说,编写这套教材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青少年的完美人格。本文对实施传统文化通识教材这项“工程”——不是传统文化本身——的质疑,就从“人格”一词开始。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里,人格主要是指人的道德品质,指人的品行、操守;在现代科学语境里,人格是指一个人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表现出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绪反应的特征,也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特征之一;与此相应,心理学的“人格”,就是指人的性格和气质。比较这两种对“人格”的理解,可见,后者包含了“道德”这一内容,但不像前一种理解那么单一,只局限于“道德”范畴。这一点,也可以从教材编写者制定的课程结构中得到印证,这个课程结构,就是“儒学养正、兵学相佑、道法自然、文化浸润”——“正”就是指道德。因此,本文的质疑之一:这套教材,到底是“文化教材”还是“道德教材”?

如果是文化教材,儒学篇章过大是很片面的,不利于学生全面了解、感受传统文化丰富、博大;没有对文化多样性的了解,学生的思维容易趋于单一,单调;很难培养起独立思考能力,即比较、辨别、质疑等诸多能力——本文的另一个质疑就是:这样一个人格基础上,能够培养出坚定的、自觉自主的、清醒的,而不是出于盲从的、轻信的道德观来吗?

孔子生活的时代,即儒学形成的先秦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学术空前繁荣的时期,管子、老子、孔子、庄子、墨子、孟子、荀子等学术思想的代表人物史称“诸子”;儒家、道家、墨家、名家、法家等学术流派纷呈,即“百家争鸣”。如果是以繁荣文化为目的,“文化教材”就不能独尊儒学。

人教版的6册高中语文教材中,第一、二、五、六四册,属于传统文化的课文(即俗话说的古文)每册都有8篇,占全册24篇课文的三分之一;第三、四两册,古文都是16篇;即使不算接近于近代作品如元曲、清代小说,传统文化的篇目也超过一半了,这样比例已经很高。这些能够被选入教材的文章,在道德正确方面应该没有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增加一个单自成体系的“传统文化”教材系统,让人感到主事者对下一代的道德素质怀着深深的忧虑。但是,目前教育领域里的道德问题,是因为道德说教不够,还是教育行为本身存在严重的道德缺失?几乎全部教育、教学行为都被升学率所主导、所绑架,当然也会主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实际生活中没有道德存在的空间,道德无法体现在教育管理中,学生很难或很少感受到道德,怎么叫学生相信道德?教育行为与道德相背离,是道德教育失败的根本原因。增加一个“道德教材”系统,无补于“完美人格”的培养。

报道中提到一个“专家”,对传统文化教材的作用的理解,倒是不局限于道德,这位专家在谈到高考如何考察学生的传统文化素质时说:“不应以文言文字词解释等传统形式考查,应关注考生如何消化吸收传统文化中的哲学素养和思想韬略。”吸收“哲学素养”完全应该,但是“韬略”是什么东西?韬略即计谋。对大部分学生来说,军事韬略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部分,了解一下也就够了;那么,“消化吸收”“韬略”有什么必要呢?难道专家希望回到三国或水浒时代?那些善用计谋者是今天的中学生的人格楷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