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他需要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据了解,这样的奇葩“证明”不在少数。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要证明你没买过房……(4月8日《人民日报》) 此事引发了网民对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与办事作风的又一轮口诛笔伐。可单就事情来看,有关部门显然是在代人受过。紧急联络人又不是非得直系亲属,朋友、同事、邻居都能充当。只要出境游客和紧急联络人双方认可,理论上谁都可以当这个紧急联络人。否则,如果一大家子集体出游,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都在一起,又能找谁当这个紧急联络人?又不是办财产继承或遗嘱公证,只是出去旅游,用得着查祖宗八代吗? 旅行社收了60元钱,就不需要陈先生再去证明其母子关系了,显然说明证明与紧急联络人的亲属关系,并非强制规定,完全是旅行社为了多收费而想出来的花招。陈先生该做的是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旅行社的乱收费行为,而不是抱怨证明过多过滥。 事实上,很多单位要求市民提供的类似证明根本没有法律依据,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就能证明相关信息是否属实。再让前来办事者去街道、社区、派出所盖章与陈先生的经历本质上如出一辙。 婚姻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收入证明由所属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由房管部门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则由公安部门出具……诸如此类现象的频频出现本身就说明一些单位的申请表格设计存在缺陷,连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职责和社区职责等基本常识都不了解,给社区和群众徒增麻烦。 有些单位刻意刁难办事群众,除了根深蒂固的官僚病,恐怕和新闻中提到的旅行社一样,想借机要好处,很多证明也就成了一些单位正当谋取收益的手段。溯其根源,恐怕是职能部门权责不分,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缺位造成,以至于催生了这样那样的交钱办证的“潜规则”。 如今国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就是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各职能部门的权责范围,这于民来说确实是件好事。而在信息化社会的当下,各部门信息如何乘着大数据的东风齐齐聚集,打通各单位的行政壁垒,从而于民方便才是更为紧要的步骤。这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更是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对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唯有此,哪些证件需要办,哪些费用可以收才能一目了然。只有做到权责明晰,信息公开透明也才能最终化解各种奇葩证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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