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普通人也许不明白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特”在何处,且看某医院的“五星级产房服务”:3000元一天入住这种套房的孕产妇,不但可以享受到酒店一般舒适的环境,还可以享受“随便点医生”、24小时陪护服务。据院方介绍,全程下来,加上后勤人员大约有30余人围着1个产妇转。这就是钱的魅力、“特”的魅力,换作普通产房,3个人围着1个产妇转也不可想象。 貌似这是一种市场行为,无可厚非,任何人有钱都可以享受这种服务。只是,一旦考虑行为主体的性质与职责,便不那么理直气壮了。公立医院姓“公”,理当为公众服务,保障公众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强调公益性,保持公平性。特需服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立医院这一特质。经济利益至上,利润成为医疗服务导向,损害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有钱者获得更多资源、更好服务,挤占了普通患者的医疗资源,制造了医疗领域的社会不公。在许多大城市,公众看病本来就很难,特需服务的存在无异于火上浇油。 个中利害,管理部门并非不知,“10%”红线也不是今天才划出,早在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就明确要求公立医院特需服务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数年来,有关方面不断重复“10%”上限。因为“10%”是床位比,若以特需服务实际投入的医疗资源、技术力量论,恐怕要远远大于10%——每个特需服务科室都倾尽全力,最好的医生、最好的服务。因此,哪怕“10%”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公平性的伤害也不小。 堤内损失堤外补,公众医院开设特需服务也有苦衷。在现在的体制和补偿格局下,常规的诊疗服务在取消了药品加成,严控诊疗费用、药费比等一系列组合拳后,医院难以为继,发展部分高端市场作为一种弥补,也可以理解,不忍过多指责。只是,“10%”作为为历史、现实纠偏的权宜之计,不能无限期使用。归根结底,满足公众基本医疗需求才是公立医院安身立命之所。国家卫生计生委曾于去年5月29日明确表示,公立医院更多的是要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可以完全不提供特需服务。 日前,为追求高品质人士提供专业、尊享、私密、定制化的一站式医疗管家服务,“私人医生工作室”在广州揭牌运营。“工作室”虽然刚刚起步,它却代表了一种方向:高端医疗服务由社会、市场提供。如此一来,公立医院改革便没有了后顾之忧。当然,前提是有足够的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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