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福建省旅游局印发《福建省2015年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根据方案,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今年将针对“扰乱出境旅秩序”、“无资质行为”、“违规经营行为”、“劣质服务行为”、“失信经营行为”等五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进行重点整治。(6月8日《海峡导报》) 毋庸置疑,近年来,在某些旅游市场所爆出的诸如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而且损害了旅游业本身以及当地的形象。若不对症下药,最终只会让当地的旅游业自取灭亡。 仅就此而言,出台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遏制丛生的乱象,是件好事,而且必须狠抓严管,务必见成效。但我以为,治理方案出台后,关键是具体惩戒措施必须跟上,而不是方案出台后就没有了下文。若此,即便再完美的方案也会成“纸老虎”?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事实上,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否则,这些年来,虽有《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规早已摆在那里,且很严厉,但在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为什么往往被大打折扣,以至黑社、黑导、黑车、黑店、违法一日游等乱象屡禁不止,游客被伤害事件接二连三发生?这足以说明,整治旅游市场乱象,我们缺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执行力。 再说,在如今这样一个人才济济、各种文本方案多如牛毛的“百度”时代,要拿出一个象样的方案也不是什么难事,甚至可以说是易如反掌。而真正难的,是如何去摸“老虎屁股”。所以,站在普通百姓的角度,希望官方出台的治理方案真能虎虎生威,落到实处,而不是“光打雷不下雨”。否则,不但法规本身不严肃、缺少威慑力,群众也产生“审美疲劳”,又遑论“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一言以蔽之,整治旅游市场乱象,出台治理方案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更重要、更多的工作还是从严执法,千万别让治理方案落空。唯有这样,滋生乱象的土壤才能得以铲除,法律的威慑力、公正性、严肃性也才能更好地得以体现,地方的旅游业也才能得到健康长足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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