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关注 > 正文

消协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应成常态

2015-07-07 11:29:45 刘武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首起消费维权公益诉讼上海破冰。针对上海市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并获法院受理一事,中消协新闻发言人近日对此明确表态,支持上海消保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就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为一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点赞。

7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安装情况不告知、无法卸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分别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这两起公益诉讼案件。这是国内首次被受理的消费维权公益诉讼。

中消协新闻发言人称,新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在各界支持下,积极收集相关案件,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此次上海消保委针对三星、OPPO手机预装软件无法卸载提起的公益诉讼,也为消协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做出了有益探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的推进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相信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新消法确立的包括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等一系列新的保护消费者制度,一定会发挥作用,消费者权益一定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公益诉讼制度是以司法诉讼手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器,消协公益诉讼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消费维权公益诉讼针对的大多是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诉讼对象大多涉及垄断行业和强势企业,可能遇到各种压力、困扰。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民间社团组织,是广大消费者的“娘家人”。赋予消协公益诉讼诉权,可以更好地激活消协的维权活力和挖掘维权的潜力。

修订后的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从法律上确立了消费类公益诉讼制度。

修订后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明确赋予消协公益诉讼诉权。新消法明确了消协担当消费类公益诉讼起诉者的主角定位,赋予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实现了与民事诉讼法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无缝连接。

这就意味着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消费者遇到类似“三鹿奶粉”“苏丹红”之类重大群体性消费侵权事件,不用自己出面打官司,而是可以委托消协替自己打官司,免去消费者自己维权的奔波之苦,解决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

现行民诉法将环保公益诉讼主体局限于“机关和有关组织”,将公民个人排斥在诉讼主体之外。公民个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故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在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屡屡碰壁的形势下,由当地消协依据新消法提起公益诉讼,堪称最现实的选择。

期望中国消协认真总结和推广上海、浙江等消保委消费维权公益诉讼的经验,积极鼓励各地消协、消保委依法理直气壮地提起公益诉讼,真正当好广大消费者的“娘家人”角色。期望消协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尽快成为新常态。(福建日报)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