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深圳大鹏新区葵涌二小英语教师袁老师却无法返回工作了11年的教师岗位,她与另外7名临聘老师于7月10日被学校以投票淘汰制的方式表决后解聘。“难过的不仅是失去工作,更是对我们教书生涯职业成果的否定!”袁老师说。(《京华时报》9月14日) 百名临聘教师“一夜之间”便“被下岗”,而招聘时,需“过五关、斩六将”,前前后后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方能成为一名临聘教师,这样巨大的落差着实让人无法接受,更何况干了多年的教师职业,突然被解聘,原因在于不在编,属于教师编制以外,这对于热衷于从事教育工作的老师们说,无疑是一种打击,但更多的也是无奈。就如袁老师所说那样,“难过的不仅是失去工作,更是对我们教书生涯职业成果的否定!”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临聘教师被下岗呢?原因在于执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临聘教师比例不得超过事业编制15%至20%的规定。按理说有规定,就不应该存在超标的问题,然而结果却恰恰相反,这其中有许多问题值得反思。规定临聘教师不得超标为什么执行不到位?谁在临聘教师超标上把关不严、放任自流,进而造成现在百名临聘教师被下岗,难道相关部门不应当追究有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吗? 俗话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既然有规定,我们就应该执行,但是对于执行的方式以及解决的办法,能否一种比较柔和的方式进行,而不是以这种“一刀切”生硬冷漠的方式。更何况,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教育人才,然而一些教育人才却被“编制”挡在门外,难道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是编制能够证明的吗?显然不是,一位教育工作者是否优秀,取决于教育水平、为师品德等等,而绝不是“编制”能决定的。 在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以一种更灵活的方式进行,不能简单解聘了之,对于解聘中从事教育工作十多年的优秀教师,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都有义务和责任向他们伸出援手,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教育部门要加大临聘教师超标问题的督查力度,以杜绝此类问题发展。同时,要加大教育领域改革力度,针对性建立健全临聘教师管理制度体系。比如,可以加大从临聘教师招录正式教师的力度,设定定向招录指标,或者在招录条件上做一些限定,用制度破解“临聘之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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