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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收费上墙”只是有限进步

2015-10-13 17:30:44 晴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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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物价局、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推进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须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医疗机构有违反公示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根据通知,各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提供的所有药品、医疗服务以及列入除外内容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价格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实行明码标价。(10月13日《福州日报》)

医疗机构“收费上墙”,既是管理正规化之需,也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对广大病患自然是个大大的利好。但看病贵的一个很大问题,在于药价虚高,而此举能否挤掉药价虚高水分,并不很乐观。原因在于,收费上墙公开,并不等于价格公平合理。

一个常见的现象是,病患在医院药房排队购买,总有明知药价贵,还是要买的“挨宰”心情。病人没有选择买与不买的自由,只要“别无分店只此一家”这种垄断局面不被打破,那么,就很难就真正挤压掉药价虚高的水分,哪怕只是患者心理上的水分。

显然,患者真正想关切的,未见得是费用是否上墙,而是用药是否合理、价格是否公道。这才是根本。而要实现这个关键,恐怕还是要在购买药品渠道上动脑筋。也就是说,上墙公示让患者有了比较,但更要将购买药物的大门打开,能够让病人凭借处方自由购买。

在目前还普遍存在以药养医的模式下,这么做,可以倒逼医院加快医药分家的进程。如果患者因为医院药价高而流失,那么,医院则必然要从自身生存考虑,而不得不改变从处方药上获利的旧模式,而这一盈利方式的转变,显然还有助于促使医改的前进。

按照市场经济学原理,中间环节越多,则成本越高,末端花费越大。药价虚高,除了医疗机构的生存模式,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药品“二道贩子”过多,层层加价,最终将成本转嫁病患。显然,这涉及到了医药代表推销模式问题。要让药价更透明更合理,就必须有充分竞争。而要调动药企积极性,就必须打通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甚至让病患与药店直接联系,凭借医院处方自由地在实体店或者网络购买。此前有新闻报道石家庄推出了手机APP模式,就是将病人的看病处方上传手机,让药店抢单。这就大大节省了患者花的冤枉钱,也将旧有销售模式中乱抬价以及可能导致的腐败给杜绝了。

医疗机构费用上墙公开,与以往价格捂着盒子摇相比无疑是个进步,但毕竟有限。根本而言,让患者凭借处方自由购买药品,才与患者实际需求更为契合,因而也必更受欢迎。当然,有些问题还需要考虑周全想在前头,譬如让制度在顶层设计上能够及时实现无缝对接,在医保的统筹上打破壁垒,同时提高药企违法代价、提高执法力度,降低维权成本等。患者的后顾之忧没有了,购买起来才会安心省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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