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多次在武汉体育学院行窃的小偷,上周被该校保安擒获。这则新闻,几乎无一例外地出现在当地各个纸媒上,并为网媒转载,引发网友围观,市民热议。 依我看,这事本不应该如此吸引眼球,不就是抓到一个小偷小摸的贼嘛,又不是江洋大盗,更非出人命的重大恶性事件。就案件本身看,其唯一的严重性或在于小偷在同一个地方(武汉体院)行窃频次太高(近两周作案7次);所以事件真正受关注,更在案子以外的因素,勉强说来,不外抓贼过程中所展示出的戏剧性。 首先是被抓小偷在武汉体院现场竟有“千人围观”,(个别纸媒已将此内容做进标题),且“该校师生一片沸腾”;紧接着就有段子传出(如“来武体偷东西,跑得快的有短跑的,耐力好的有长跑的,爬到树上有攀岩,跳到东湖有皮划艇,你往哪跑?”云云);当然,正因有小偷在体院被抓遭到暴打的过往,考虑到该校学生大都有好身手,校方也有意提醒众围观者不得动武,保安也有意保护行窃者免受伤害。 小偷自然可恨,有被盗经历的人更有切肤之痛。所以社会上行窃者被擒,一般免不了一顿暴打,这从“只看到强盗吃肉,没看到强盗挨打”的老话中可见一斑。但社会毕竟有了进步,如今多见到的,是小偷被擒后若无对抗之力,倍遭鄙弃的同时只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等候发落,一旁的伺机暴打者还会受到众人阻拦。所以这样的事发生在体院,出乎我意料的,一是围观和“沸腾”的人太多,二是禁止暴力尚需校方提醒。我出乎意料的理由,不过以为大专院校里的理性因子和法治意识应高于社会平均水准。至于满天飞的段子,虽然有专家认为针对小偷的“大规模传播、围观、嘲笑,也是一种网络暴力”,但未触碰到底线的娱人娱己,亦难厚非。 此时无端闪回数年前发生在美国的一起校园枪击案,一韩裔年轻学子在击毙十多个同学后也开枪自尽。惊诧和不解的是前来悼念的人群中也有为凶手祈祷者。记得他们当时的想法:年轻如斯竟如此决绝,灵魂定有难安之困,愿其灵魂安息(大意)。法律的归法律,情感的归情感,总之皆有理性的考量。这是我事后的解读。 小偷大学被拿下,依法治罪之先,他已受到围观的惊吓,段子的嘲弄,甚或挨打的威胁。这当然都是他的自作自受,罪有应得。我想说的是,学校也是一个小社会,学校对此事的反应未必不是社会的投射。而对一个社会而言,遇事的过分情绪化和娱乐化,再加那么些暴力倾向,总是令人不安并值得反思的。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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