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有了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在电商、微商蓬勃发展的当下,开网店、微店不足为奇。而如今,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也投入其中,与一般人不同,他开微店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求名,而是为了帮助当地推销土特产。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开的微店成效还不错。对于市委书记开微店的创新之举,在网络上也引起热议。从这名市委书记的表态中,公众知道,他是准备“分毫不取”的,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免费推介的角色。这样的举动,立马招来如潮的好评与点赞。不少人表示,这样的市委书记很难得、很接地气、很关注民生,值得一些领导干部学习…… 不得不承认,市委书记唐文忠的做法是充满善意的;对百姓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但问题是,在考虑到结果正义的同时,也应考虑必要的程序正义。根据《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市委书记虽然自己没打算营利,但从纪律上来说,仍是不甚妥当的。 从现实的角度来审视,唐文忠基本上是微店的菜鸟,他所谓的推广不过是在朋友圈转发一下,可即便如此,效果仍然很好。据他介绍,一个乡镇的书记成为他的分销商后,发展了37个三级分销商。言及此不难发现,市委书记唐文忠一片好心背后,其实有着很多的“其他考虑”。市委书记开微店若是成为一种风尚,只要有些人心术不正,一条新的腐败暗道就来了,这不得不防。 让行政的归行政,让市场的归市场。这样的常识,早已重复千百遍,那在实际操作中,就应遵循这样的原则。对于市委书记而言,真要推广当地的土特产,可以从制度设置、物流、税收、路网建设等多方面去作为,而通过微店这样的方式来进行,是不值得倡导的。毕竟,一旦官员模糊了行政背后的边界,越过了制度设置的红线,今天可能是出于好意,谁能确保每一次都如此呢?因而,一切仍需回归到制度与法律的框架内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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