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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马赛克”的官微,你不应调戏网友哟

2016-01-08 08:21:39 戎国强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昨天,网上最火爆的词语大概就是“马赛克”了。引爆“马赛克”争议的,是认证为中国警察网安徽站官方微博@中警安徽。6日上午,该官微发布消息说,3日下午在安徽太和县抢劫女童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女童获救。有网友跟帖表示,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上应该打马赛克。6日下午,@中警安徽发出一条微博称:“因为上午发布的嫌疑人照片未做处理,引发某些群众不适,下午照片特别给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但是,所谓的“马赛克处理”,是在犯罪嫌疑人头上加了“马赛克”三个汉字。

这个颇有创意的“马赛克”立即引爆了争议。一方认为,抢劫儿童的罪犯,没有什么肖像权、隐私权可言,应该让他们曝光。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等于是罪犯,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关于这一争议,目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被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判前,不允许公开其照片。现代司法理念倾向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也应该得到保护,不应公开其照片。一些网友提出,因为存在着抓错的可能,给犯罪嫌疑人打马赛克,其实是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有人提出,公开抢劫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有利于暴露他们可能存在的其他犯罪行为。

应该说,这些不同意见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都是有益的,其目的都是为了遏制和减少犯罪,保护社会安宁。但是,这些问题本来可以理性探讨,意见不同,不应该不必要地上升到道德高度,在一些人看来,主张给犯罪嫌疑人打马赛克,就是同情、袒护犯罪。对犯罪行为的痛恨,延伸到法制问题的争议中,观点不同,变成了人群的对立。争议中,很多网友用“圣母婊”、“道德帝”、“键盘侠”等词语讽刺对方,言语中火气都很旺,情绪严重对立。甚至有网友说,谁主张给犯罪嫌疑人打马赛克,就让谁的孩子被抢劫——这是痛恨犯罪还是支持犯罪?

@中警安徽作为警方媒体,在是否打马赛克的问题上,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一直坚持不打马赛克,也应以严肃的做法为之。但是,把马赛克三个汉字加到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上,用这种方式回应主张打马赛克的网友,显然是在戏弄不同意见者,不是警方媒体应取的态度。6日晚22时多,@中警安徽发出一条加了标题“史上最帅马赛克”的微博称:“这是我们首个发布未满6小时,转发破万,阅读破260万的微博”,并表示“我非常喜欢那些不喜欢我观点的人气急败坏而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在与一位网友的互动中,该微博编辑说:“按道理确实是应该打马赛克,可是我就是不打马赛克。我乐意我乐意我乐意!公知们来咬我啊!”

本来,对“马赛克”的意见不同,并不意味着与警方的对立,相反,警方应该视为对自己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但是,该微博编辑把官方微博当作宣泄个人情绪的工具。在公众心头打上了一块不容易揭掉的“马赛克”,令人痛心。我们都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人群愈是对立,社会愈是混乱,犯罪分子就愈是有机可乘,没有人可以幸免。一次争议,本不该付出人群撕裂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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