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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大妈:清明“休舞”又何妨?

2016-04-05 11:13:54 李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昨天上午8点40分,市民郭先生路过施洋烈士陵园,陵园内的纪念碑周围摆满了花圈和鲜花,现场一片肃穆,郭先生觉得和这种气氛不相符的是:在纪念碑的一旁,有晨练的市民正翩翩起舞。(4月4日大众网)

清明,到烈士陵园应该干什么,或者说不该干什么,广场舞大妈应该“都懂的”。尔等此刻还在“翩翩起舞”, 这明显与应有的 “烈士圣地,庄严肃穆”氛围格格不入,咋能叫人不“吐槽”,不“有话要说”?

因为场地受限,广场舞大叔大妈把舞跳到烈士陵园也就罢了,但连清明节也照舞不误,就有点不可思议了。清明节可是对烈士追思的日子,怎能用“翩翩起舞”代替“追思”?

在大爷大妈们看来,烈士的牺牲就是为今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娱乐活动不会打扰烈士,更没有一丝对烈士的不敬”。但革命烈士们既然是为了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而献出宝贵的生命,“人们”是不是应该缅怀革命先烈?连清明节这个特定的日子都不缅怀,试问又何时缅怀?或许娱乐活动真的不会打扰烈士,也真的没有一丝对烈士的不敬,但总不该以娱乐活动的形式来表达追思吧。中国人从不陌生祭拜,但绝对陌生娱乐式祭拜,墓前看不到庄严肃穆,只见翩翩起舞,欢歌笑语,这样的祭拜方式只能说太奇葩,有伤体统。

可以说,平常里允许大爷大妈在烈士陵园跳舞,此举充分体现了管理上的人性化,但人性化也得有度,该不人性化的时候也还得不人性化。既然有不少人认为“清明这个特殊的时间点,是否还应该继续唱歌跳舞值得商榷”,觉得“娱乐活动的轻松氛围与祭扫时的庄严肃穆格格不入”,作为烈士陵园管理方就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提前对清明节期间是否可以唱歌跳舞做出规定。相信只要有规定,并且也有耐心细致的解释,广场舞大爷大妈们就一定理解和支持清明期间的“禁舞”规定。遗憾的是,烈士陵园管理方并没有提前做出规定。这应该属于管理上的疏漏。

当然,即使没有清明烈士陵园“禁舞”规定,也不能成为广场舞大爷大妈们任性跳的理由,毕竟不做与清明节不相符的事情这不仅是共识问题,也是常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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