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自行车道是对路权的“礼让”
2016-07-20 16:47: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专用、独立路权、全程高架……一系列的字眼面前,带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全新的感受。尤其是,在车水马龙的都市中,能够专门开辟一条自行车专用道,确实令人感到惊讶不已。表面上,修建“空中”自行车道,正是城市建设的一种创新举措。而实际上,这是一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恪守以人为本理念,对公众的路权做出的“礼让”。 现实中,在一座偌大的城市中,我们所看到的道路设施建设,主要服务对象正是机动车。于是,对于城市的整体布局来说,为了解决堵车难题,修高架、扩宽马路等等,都是为了让机动车通行更加顺畅。在这个过程中,却恰恰忽略了人的感受,将公众的路权遗忘在角落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一座城市本就应该服务不同的群体,不管是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还是行人,都应该成为城市规划发展的重要考量对象。假如,只是为机动车通行服务,必然会挤占有限的道路资源,而部分人的通行权利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既然如此,厦门市所做出的修建“空中”自行车道决定,无疑具有标杆价值和意义。在本就稀缺的道路资源中,厦门专门修建“空中”自行车道,能够满足更多不同市民群体的需求,也能让机动车与自行车的道路资源矛盾得到缓解。更为重要的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没有忽略任何一个群体的对于道路的刚性需求,让不同的群体都能享受到城市发展的红利。 城市需要发展,道路资源需要完善,而不同群体的利益也应该得到兼顾。修建“空中”自行车道包含了对不同群体路权的尊重和敬畏。没有忽略和遗忘每个人的权利,这是城市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城市包容精神的体现和彰显。 |
相关阅读:
- [ 07-15]望北京尽早有一套“自行车高速网”
- [ 04-14]电动自行车国标也该与时俱进了
- [ 04-13]电动自行车管理要在供给侧着力
- [ 04-07]为什么说电动自行车是占了大家的便宜
- [ 04-06]“禁电动车”须用《立法法》的尺子量量
- [ 03-29]爱护公共自行车,乐见小手再牵大手
- [ 03-25]垃圾围堵自行车租赁点,该反思什么?
- [ 03-16]管理不该比电动自行车跑得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