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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打赏”,是否违背“打赏”的初衷?

2017-05-11 19:15:59 温小七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最近,北京市的一些餐饮店流行起“扫码打赏”,即消费者通过扫描服务员所挂牌子的二维码支付一定金额的“小费”。而在更早之前,广东深圳等地的商家早已推行这种做法。对于这种换个马甲的小费,消费者如何看待?商家有何初衷?(5月10日 澎湃新闻网)

“扫码打赏”是互联网消费的一种派生形式,乘着“互联网+”的东风,潜入多家餐饮店。

“小费”是国外通行的付费方式。从薪资构成来看,在一些有小费习俗的国家,服务员底薪非常低,小费成为他们工资构成的主要部分。但国内不同,我国餐饮行业服务人员的工资,通常由底薪+绩效组成,小费占比微乎其微,并不需要由消费者支付额外的费用。更何况,国内消费者支付的餐费里,已经为自己享受的服务买单了。 笔者认为,打赏应当建立在消费者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定要防止强迫打赏的行为发生。“扫码打赏”的道路越走越远,将成为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顾客进店吃饭是享受服务的,“打赏”对消费者形成压力,也违背了“扫码打赏”更好地为顾客服务的初衷。

提高服务质量、调动服务员的积极性是商家的责任,打赏应由商家自行完成,而不是靠消费者的小费“增加动力”。打赏是驱动力,评价和信用是抑制力。建议服务行业,配备一套完善的服务评价和信用体系,用明确的服务评价和信用体系规范服务人员的行为标准,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餐饮企业想要赢得市场、获得消费者的认可,除了提升服务水平外,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饭菜质量,一味地要求顾客“打赏”提升服务质量,不仅偏离了靶心,也有失偏颇,无法获取消费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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