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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时报》报道:13日10:40,市民李先生向新闻热线反映,一辆102路公交车行至泉城广场站时,车上有一名20多岁持东北口音的男子要求从前门下车,遭到公交司机拒绝。随后,该男子向司机嚷道“我偏要从前门下去”,却再次得到司机“请从后门下车,前门不允许下车”的回复。该男子情绪激动起来,冲上前抢夺方向盘,并打了司机好几拳。

这位忠于职守、打不还手的司机受到了乘客们的普遍赞扬,然而,未在济南现场的笔者仍然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对作恶者如此宽容?为什么不把这位打人者绳之以法?这种宽容,是不是对作恶者的纵容?处在这种环境中,一个个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岂不让违规违法者的气焰更加嚣张?而且,如此一来,法律不是该下岗了吗?

由此想到最近公安部刚修订发布即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闯红灯扣6分”的规定让一些人深感惶恐,认为太过严厉。这二者一宽一严,恰好反映了当前的现状:在有些人的眼里,法律在某些方面要么显得太严太硬,要么显得太松太软,似乎让人无所适从。

这似乎是我国转型期客观存在的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当前确实存在诸多问题如食品安全、如安全生产、如道路交通、如矿难事故、腐败问题等等似乎都与此相关,问题存在的原因几乎都与不守规、不守纪、不守法有关,更与被不法行为侵害后的甘于认命、屈从于强势、缺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力的勇气有关。因问题奶粉而出现的大头娃娃们、因食用有毒食品而身体受到损害的人们、因无视法律威严造成矿难家破人亡的工人们等等,如果每个受到非法侵害的人都能够理性地以法律武器讨回尊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每个违纪违规违法者都能够得到应有的严惩,我想,法律的张力、暴力、刚性、权威定会得到真正的维护。

其实,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法律本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铁面无私的第三方,代表着社会存在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最高的权威,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而为,过与不及都与法律本意相违背。

执行公务无故被打,理应自卫反击,同时还应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尊严与合法权益,让违法者得到严惩,这才是正道。而“打不还手”式的处理,尤其是发放委屈奖的做法,看似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质上却混淆了“人民”与“个别不法之徒”的概念,放弃了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要求,客观上是纵容了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产生的负作用是很大的。如果都这样对待违规违法行为,我们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是懦弱、不抵抗,还是随遇而安、迁就、任人宰割?真的不敢想像。

诚如是,则打不还手的委屈奖不发也罢,而闯红灯扣6分的严刑峻法确实应该大兴其道。法律应该是保护弱者、惩恶扬善、主持正义的守护神,其严酷性是公认的。所谓法不容情,即客观地道出了法律与人情的关系。

设立“委屈奖”的初衷是增强对乘客的服务意识,但却忽视了司机的人格尊严的合法权益;闯红灯扣6分则是为了保护出行者的人身安全,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前者助长了恶的效应,后者体现了法律刚性的回归,孰是孰非自有定论。

司机没有闯红灯的故意,过线后及时停车,也没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这样的过线不应处罚。要遏制基于多罚款而故意模糊对闯红灯的认定,需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齐头并进。

明年1月1日起将执行的“驾驶证管理新规”,加大了闯红灯的处罚力度,扣分从3分提高到6分。两次闯灯,就得重新考试。同时交管部门也表示,司机在刚变红灯时没刹住车过线,视频设备一般不会记录为闯红灯。(10月12日《新京报》)

官方对“过线即停不处罚”的披露,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某门户网站的网民评论,上线10小时即超过了2万条,可谓“热烈”。在这些纷繁多元的意见中,有两处颇值得评说:一是有网友质疑“为何违法却不处罚”,二是有网友埋怨“我们这儿照样罚”。

先说第一点。交管部门的具体解释是,如果车辆在红灯亮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而如果过线后还有明显位置移动,即会被处罚。

网友将“过线”即视为闯红灯,并进而推论既然违法就该罚,这实则是将“违法”和“处罚”过于简单化和格式化了。就如同并不是所有的杀人行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也并不是所有的过线行为都是闯红灯。正当防卫杀了人,就不应处罚。无违法故意,因为刹车、交通甚至交通信号灯等原因造成了过线,司机没有闯红灯的故意,在过线后及时停车,也没有对交通安全构成任何后果或威胁,这样的过线也同样不应处罚。

作为惩戒的行政处罚,并不以“罚”为目的,而是为了教育和警示行为人。司机在刚变红灯时没刹住车而过线,这说明司机并没有不遵守交通标志的故意。不是说闯了红灯不处罚,而是在法理上就不应认为那是闯红灯,根本不存在“违法”。

再说第二点,某些地方“过线即停”交警也照罚。这说明在对闯红灯的执法上,各地标准不一。从交管部门的信息披露来看,“过线即停不处罚”并非新规,而是既有的惯例。据称,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认定违法一般要拍3张照片,其中1张是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随后2张是车辆在红灯时继续前行,越过停止线和彻底驶进路口的照片。这3张照片会明显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而如果过线后有明显位置移动即会被处罚。

这样的认定标准已然较为细致,但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不知道此标准的司机还大有人在。不少人因刹车不及时等原因过线,为避免被罚反会选择退回线内。因此,当务之急应是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将这些细致的执法标准传递给每一位司机,让他们能够自主地选择合法驾驶。

而对应各地的执法实践,最需警惕的,还是有些地方的交通管理并不愿细化执法标准。要遏制基于多罚款而故意模糊对闯红灯的认定,需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齐头并进。一是建议国家和省级公安部门针对闯红灯执法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违法设罚和违法处罚,应及时处理,并问责到位;二是畅通行政相对人的救济管道,让违法处罚能够基于行政复议或是其他救济途径得到及时的纠正。

严管大中型客货车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新手”撞死人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公安部修订并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提高了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步入汽车时代:2011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均突破1800万辆,保有量仅次于美国。但是,作为汽车大国,我国整体交通秩序较差,驾驶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交通事故致死率长期居于世界前列。2009年我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世界的16%。据统计资料显示,不良驾驶习惯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因,而九成以上事故都由违章行为引起。由此可见,严格交规管理,用重拳惩治交通违章行为,显得尤为迫切。

人的行为规范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公序良俗、道德教育和法律规范的共同熏陶和培养。持有驾照的都是成年人,其思想品德、规则意识等方面的可塑性比青少年大为降低。实践证明,光靠思想教育,对培养驾驶人员良好的文明行车意识和习惯,作用是有限的。这时就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让社会看到违法违规者所受的严厉处罚,形成一种震慑作用,强化驾驶人员对生命的尊重,对交通规则的敬畏。

通过严厉手段来遏制交通事故,也有好经验可循。此前一度泛滥成灾的酒驾、醉驾恶性事件,就是在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和呼吁之下,管理部门出台严厉打击措施,采取“醉驾入刑”的手段,大幅降低了因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据公安部统计,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35.4万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5.4万起,同比下降44.1%。可见,对于交通违章这一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行为,予以法律严惩,对驾驶员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有很大的帮助。

公安部所修订发布的新规定,就表明了从严处罚交通违章行为的立场和态度。诸如闯红灯扣6分、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记12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终身禁驾等等,对这些常见交通违章的处理力度加大,其目的就是通过行政、法律和经济处罚等综合手段,遏制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以保障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然,仅有严格的法规还不够,尚需配以严格执法。以闯红灯为例,新规定由过去的扣3分提高到扣6分,提高了整整一倍,大幅减少了可供违章行为扣分的次数。但现实中,相关部门在对信号灯违章包括其他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时,常常有人顶包,甚至通过人情关系抹去违章记录等等,严重影响执法的公正。因此,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亦应改善交通执法环境,强化舆论监督,促使执法者公正执法。

(福建日报)

我国有1.5亿辆机动车,2亿张机动车驾驶证。面对这样大的群体,涉及13亿人的安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制定和修订,都需要周密考虑、慎重至微。因此,新规定在明年开始实行前,还可以听听大众的意见,以便集思广益,让大众智慧来进一步完善之,何况在讨论中,也会加深大众的理解和执行的自觉性。8天黄金周假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422起,造成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还是骇人的。去年全国车祸死亡6万多人,而美国私家车量数倍于我国,死亡人数只有我国的2/3。所以,新规越来越严格,很有必要,很符合社会大众的期待。大众的分歧在于,怎样严?严到什么程度?

譬如,有网友希望严格区分故意闯红灯和过失误闯红灯的情境,扣分时有所区别。理由是很多很多十字路口,只有右上方一排灯,小车跟着大车后面走,根本看不到交通灯,如果个个都停下来看,那就慢很多,也会被人骂,跟着走却容易冲了红灯都不知道。再如前面左转公交车停错在直行线上,左转绿灯直行红灯,开个小车跟在公交车后面根本看不见信号灯,这样闯红灯被扣6分就显得很冤。网友们的这些意见是否合理合情?是否值得管理部门听取?并不难鉴定。

常常听到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同事朋友讲,驾驶学校的师傅多么多么牛叉,要烟抽,要饭吃,要送礼,态度多么蛮横,教学多么马虎。这就很让人想不通了。过去师傅带徒弟,需要徒弟一辈子为师傅的名声负责,机动车驾驶的师傅难道就不该把心思用在怎样让徒弟熟练掌握驾驶技术上?之所以如此,还因为徒弟离开师傅后驾驶技术拙劣导致车祸,驾驶学校和驾驶师傅的名声和利益丝毫无损。如果新手上路发生事故,且是由于技术不过关所造成,是否可以公告其学习驾驶的学校和师傅?或者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可以给驾驶学校和师傅进行分值评价,让社会大众了解哪些驾驶学校和师傅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

10月8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挡号牌扣12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10月9日《北京晨报》)

交通事故是“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截止2011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仅低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汽车保有国,约占世界的10%。但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占了世界的16%。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一项统计显示,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有86%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车引起的,约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 77%。

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无论如何都不过分。可见,遏制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车,仍是降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及其死亡人数的主要方向。自从我国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以来,我国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及其死亡人数都已经从最高值出现了显著下降,但是近年来却难以继续大幅度降低,这既与我国每年增加的机动车数量有关,也与处罚措施的相对单一有很大关联。可以预见,对交通违法行为加重扣分的新措施实施之后,会有一定效果,但要实现大幅度降低,可能还不够。

发达国家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向来是三手齐下,一手抓处罚力度,比如根据违法次数分档次罚款,或者从首次的罚款到累犯的监禁,等;第二手抓教育,比如美国在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之后,还必须上一定课时的“学习班”,印度尼西亚对违章司机实行“剃光头”的耻辱教育,美国得克萨斯州规定酒驾司机必须在10年的惩戒期限内的每个月抽出一天时间,站在自己醉酒的酒吧前手举写着“我因酒后驾车,不幸撞死人”的牌子现身说法,等;第三手抓长远建设,主要是和诚信档案关联,如德国不仅会将交通违法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保险公司也会根据驾驶员和车主的违法记录调整相关保险费率。

汽车,虽然售价已经大幅降低,但在我国,仍然不具有国外生活必需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每年新增拿到驾照的人数在2000万左右,但我国每年汽车销量都达不到这数字,意味着社会已经沉淀了相当数量的“睡眠驾照”。由于我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社会上出现了一股“买分卖分”的不良风气。现在,单独实行加重扣分的措施,可能会使得这股“买分卖分”的不良风气更加严重。对一些“有钱人”来说,他们并不怕罚款、扣分,但他们更害怕“学习”、“教育”、“诚信档案”等带来的“麻烦”。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与驾驶员的素质有关,也和我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文化传统有关。加重扣分处罚的措施虽然必要,但补上制度漏洞更重要。如果实行交通违章累计扣分、罚款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如果实行交通违章记录与驾驶员、车主和车辆的相关保险费率挂钩,不仅会大大降低“买分卖分”的不良风气,还可以形塑一种共同抵制交通违章的氛围,从而形成一种文明驾驶的习惯。当然,面对一些驾驶员反映的交通标志信号设置不当造成的过失违法违规问题,交通管理部门也应该高度重视。

10月8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10月9日《北京晨报》)

无论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中国已经从曾经的自行车王国,成为了车轮上的国家。而且,从全球汽车生产商都依然把中国视作最大最有潜力的重要市场来看,车轮看来还将滚滚而来。不过,车轮上的中国,固然为中国人的出行提了速,但却并非没有副作用。现实中,从人行道上车不让人,到各类酒驾惨祸,车轮上的中国,可以说已然险象环生,甚至潜伏着越来越多的马路杀手。正如骑马要给马套上个辔头,骑士们也得遵循驭马术,车轮上的中国,当然也有必要上点规矩。

事实上,一个国庆黄金周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便高达794人,而比这更触目惊心的则是几年前的一个统计数据:我国的汽车数量仅为全球1.9%,但是车祸死亡人数却占到了全球的15%,年死亡10万人,平均每日300人,相当于掉下2架飞机。正所谓乱世用重典,放在各类严重交通违章事故仍然频发的背景下,加强对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的管理,要说也不无必要。不难设想,有了醉驾禁驾的一票否决,以及交通死亡事故对发证民警的倒查机制,相信驾驶证的考核会更加严格,驾驶员也会对扣分禁驾的规定有所忌惮。车轮上的中国,从此被套上辔头,更有秩序,更加安全,要说完全可资期待。

应该承认,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当然不乏亮点与善意。即便是引发司机朋友广泛质疑的闯红灯扣6分,也未尝不是出于交通安全本身的考量。毕竟,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闯红灯都意味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尽管对于司机朋友而言,闯红灯扣6分的罚则多少有些苛刻,但有了这一规定,至于有望让司机朋友开车时更加谨慎,并提高注意力,对于整体交通安全而言,自然是有利无弊。苛刻的罚则如果能换来更安全的道路,挽救更多的生命,当然还是值得和有必要的。

不过,车轮上的中国,除了要给驾驶者们套上辔头之外,恐怕更需要真正建立起汽车文明。毕竟,假如约束车轮的只有空洞的罚则,却缺失了人性的润滑,仍然难免生涩,甚至可能因为缺乏润滑而失灵。以醉驾为例,尽管罚则和执行不可谓不给力,但各地的醉驾事故,却仍时有耳闻,其实就充分暴露出我们缺乏的不仅仅是汽车制度,同样还有汽车文明。

基于此,强化交通规则之外,我们更期待汽车从地位和速度的宝座上退位,重归其交通代步工具的本位,真正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汽车观念与汽车文化,如此我们才能真正享受车轮上的中国所带来的便利,而不至于陷入车轮所带来的灾难之中。

10月8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10月9日《北京晨报》)

“重典扣分、惩治违章”虽不乏善意初衷,然而,如果制度的施行忽略了整个交通环境的客观因素,仅把责任归咎于机动车辆,那么,其所产生的结果不仅难以刹住司机违章的惯性,甚至也可能违背了交通法规“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对闯红灯的驾驶人扣分之前,平衡路权责任,洞察违章因素,也未尝不是一种切实有效的执法方式。

事实上,闯红灯现象的屡禁不止,固然需要相关部门的严苛政律,可前提是,除了要考虑到一些驾驶人闯红灯“无心违之”的客观因素之外,最为迫切的则莫过于,这样的扣分制度,如果沾染上权力寻租的魅影,那么,看似公正的处罚规则,最终也将会成为少数既得利益者的“免责牌”。因此,在实施之前,对于如何确保特权车违章的公正处理,也都应当纳入整个制度的推行范围。

更重要的是,面对当前社会上公然出现的一些有偿代理驾照扣分业务,我们也很难想象,一旦闯红灯扣分制度得以实施,难免会让代理产业催生出一种市场尴尬。此外,对于一项波及亿万群众的制度法规,这样的制度制定是否应当绕开草案公布、论证听审等常规做法我们暂且不论,但有关“闯红灯事故责任划分”、“小汽车因前方车辆遮挡看不到红灯”等可能产生的客观因素应当如何处理,理应成为当前重要细化解决的问题关键。否则,如果扣分制度一旦被不加思索的僵化实施,难免会让制度的初衷被沦为“故意吊销驾驶证”的无端猜测。

能否依托于客观环境的现实考量,是判断这一制度是否适用于常态化处罚执行的重要标准。事实上,作为一种执法手段,交通违章行为从来也都不是仅靠处罚所能够完全避免的。所以说,在这些疑问尚未完全破除之前,片面地采取“一刀切”的政策来规避交通违规秩序,显然还会带来新的问题。

不过,我们也应当承认,扣分制度尽管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隐患,但这不妨碍我们对其严守交通秩序的本意肯定。毕竟,与任何繁冗的理由相比,人的生命远非其他客观因素所能够替代。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对于这样一个闯红灯制度是否合理的评判,既要看到可行的一面,也不应回避其所可能带来的一些弊端。只有弥补制度纰漏,才能得以让制度处罚本身达到最大的效率发挥。

“老手”陪驾如何监督落实,一旦发生事故,陪同人员的责任该如何区分认定等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

今年双节假期,尽管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已有大幅降低,但还是有不少生命消逝在原本很喜庆的节日里,让人倍感遗憾。尤其是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更促使人们思考,事故频发的情况是如何造成的,又该怎样扭转?

巧合的是,节后第一天,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照管理新规,通过闯红灯扣6分、遮挡号牌扣12分、新手上高速须有“老手”陪同等细则,再念驾驶员头上的“紧箍咒”。

尽管其中的少数新规,引发一些人“过于严格”的抱怨,但如果参照当前的严峻现实和国际惯例,或许就能发现,这是一种必要的“源头管理”。

从现实来看,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虽有所下降,但整体情况仍不容乐观。去年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62387人,日均171人。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不超过2.2,但有数据显示,几年前日本万车死亡率为0.77,英国为1.1,美国为1.77。

交通事故的成因固然很多,但显然,人为因素所占比重极大。国内外研究表明,道路交通事故成因中人的因素约占90%,其中驾驶人的因素又占70%以上。从本次假期的一些报道来看,一些高速上的拥堵和事故,就和部分司机超速、占道抢道、超车加塞等有关。提高司机的整体素质,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

提高司机整体素质、培养司机良好的规则意识,离不开科学、完善的制度。相比于西方国家,中国刚刚进入“汽车社会”,整体的汽车驾驶文明还处于“蒙昧期”,尤其需要相对严格的规则约束。事实上,这一次新规,只是一种必要的“和国际接轨”,并不比发达国家严苛。

以争议较多的“新手”上高速必须“老手”陪同来说,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普遍对实习期驾驶人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如,英国规定领取驾驶证2年内被扣6分,将注销驾驶证,重新考试;日本规定实习期被扣3分,要到驾校重新学习7小时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否则将被注销驾驶证;德国规定17岁可以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但是在一年的实习期内也必须有经验的老司机陪同才能上路。

新驾驶员因经验、意识等方面的不足,相对来说确实存在更多安全隐患。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驾龄不足1年的新驾驶人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就占总量的16.2%。所以,对“新手”给予特殊“关照”,是对生命负责的应有举措。而且,“新手”如果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无论对其个人还是社会,都是“终身受益”。

当然,有人也会有疑虑,比如,“老手”陪驾如何监督落实,一旦发生事故,陪同人员的责任该如何区分认定等。的确,这些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驾照管理新规的成效,也要看今后的执行情况、配套措施能否跟进等。新规的出台,不仅是对驾驶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相关管理部门,同样是考验。

驾照管理新规明年开始施行,但愿我们的马路上,令人悲恸的事故更少一些。

公安部日前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当数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也就是说,从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10月9日《海峡导报》)

8天长假,交通事故造成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坊间痛惜与愕然并存,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此际公布,让人别有一番感怀。新规之苛严堪称史无前例,更是激起了人们的围观与论说,赞弹者皆有之。应该看到,无论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申请门槛,还是对闯红灯扣6分,无论完善驾驶人考试制度,还是重点管理实习期驾驶人,以及推出的相关便民措施、对校车地位的强调,都可圈可点。

在当前“马路杀手”频出、交通违法现象频现的情势中,宁严勿纵。严,是对驾驶人负责任,也是对公共安全负责任。严,未必能杜绝交通事故,但能减少交通事故,就像酒驾入刑之后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同样的逻辑是,交通事故频发往往不是一个人的责任,但每个人都有责任。新规的发布强化了各个环节的门槛和监督,这是好事。涵养与汽车发展相配套的行车文明,并严格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才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前提。(海峡导报)

 

  CFP供图

明年起,司机开车上路面临更严厉约束。公安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对司机闯红灯行为,将由罚3分提高到罚6分;驾龄一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不得独自上高速,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交通事故的发生,基本都与违章驾驶或驾驶经验差有关,自然灾害与豆腐渣交通设施等因素相对较少。可见抬高驾驶准入门槛与交通违章门槛,很有必要。

依我所见,公安部上述新规亮点颇多,但也注意到,另有不少网民对“闯红灯扣6分”持不同意见,认为此举有些苛刻,因为不少司机是被迫闯红灯,譬如前面有大型车辆挡住视线之类。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觉得“闯红灯扣6分”是非常科学的制度设计。要知道,平民百姓基本都不敢闯红灯,因为承担不起违法成本。但公务车和富人车,却不在乎罚款,他们只在乎扣分,两次闯红灯被扣12分,就无法开车上路了,这样的处罚之于他们,比割肉更痛苦。大家应当深知,在大街上飙车、闯红灯、酒驾的,都是些什么人。通过罚高分让这些人遵守法规,交通安全问题起码能解决大半。

至于“被迫闯红灯”问题,那并不是“扣6分”之后才会出现的问题。这个可以通过加高红绿灯、加大车辆停止线与红绿灯之间的距离来解决。交通设施完善,与交通立法并不冲突,二者可以并行不悖。

当然,上述新规也有一些需要完善之处。譬如驾龄一年以下的司机上高速,需要驾龄3年以上者陪同,就有待商榷。驾龄一年以下的司机,如果悟性高,且天天开车,驾驶技术可能比驾龄3年以上者更强;而驾龄3年以上者若只是考取驾照超过3年,实际驾驶经验并不多,那么其驾驶水平可想而知。而且更关键的一点是,交警如何执行这项规定?

“闯红灯扣6分”的规定虽然不错,但对交警执行力也同样提出了考验。一方面,现如今在街面执勤的多为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资格。另一方面,交通摄像头只能拍到车牌号,而无法拍到司机驾照,扣分就成了难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项对特权车颇具杀伤力的规定,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能否顶住压力,也是个不小的考验。我印象比较深的是,2004年,海南省交警总队负责人透露说,仅在当年3月份,琼A9字头特权车辆的违法行为就达6835人次,其中一辆牌号为琼A933××的特权车两年内闯红灯158次。特权车闯红灯之频繁,由此可见一斑。

公安部的严厉新规,若能配备严格执行力,上述违章情形必定能大为改观。对于任何严刑峻制而言,执行严才是真的严。

8天长假,68422起道路交通事故,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25万元。

不必多说。单只今年中秋国庆假期之后公布的这样一组交通事故数据,足以为公安部修订发布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供强有力的注脚。而且据说,这样的数字,并不比平时更多。

这份将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驾照新规”,其中虽然也有与时俱进的方便百姓办理驾照和年检、放宽年龄限制等“优惠”,但通篇真正清清楚楚、满满当当地写着的,却只有一个词:重罚。

闯红灯,从罚3分到罚6分;不挂或遮挡号牌,罚6分提高到12分;实习期司机不得单独开上高速公路,违法被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延长一年,记满12分就取消该车型的驾驶资格;新手3年内闯下重大事故,还要倒查发证警官之责;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对吸毒人员驾车“零容忍”;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型驾驶员的交通违法,更是重点加大处罚,不仅记分分值提高,记分项目也由38项增至52项。

这样的“驾照新规”出台,无疑是值得欢呼的。在一次次耳闻目睹高速翻车、多车追尾、车毁人亡等惨痛场面与新闻之后,采取更严格的规定、更严厉的处罚手段来整治交通乱象,减少恶性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在或者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各界百姓内心之盼。《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驾作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重罚,以及近几年间各个地方雷厉风行抓酒驾带来的成效,则已提供了让人信服的例证:治乱用重典。在一个缺少道德自律的时代环境下,只要敢动真格,一方面不惜重订规则,令违法者付出的成本大大增加,以“威吓”的办法逼使那些目中无人狂野飞驰者放慢一点速度;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将从重处罚的规定对全社会“广而告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还要认真执法,使得新法规逐渐从薄脆的纸上律条,逐渐变成约束整个社会所有成员行动的实际。如此,要改变眼下从城市到乡村,从街道到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乱象,甚至可能并不需要多么长的时间。

但现实的进程往往很难如人愿。今天道路上的乱象环生、事故频发,大多并不是因为我们缺少法度,也不是因为人们客观上不懂法,而是因为主观上对于违法并不在意。

在挂着“限速60公里”的提示牌下,一辆辆汽车风驰电掣飞过,视若无睹;明明“核载人数”、“吨位”标识清楚,为了追求更大经济效益的人们照样敢于多装快跑……很大原因在于,人们坚信权力、人情大于法,坚信“法不责众”,法律缺少了严肃认真的执行,不过是一纸无用空文。

当下社会,路渐好车渐豪,可我们却或多或少缺少能够管理好道路、驾驭好快车的能力和足够的生命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公共意识,堵车、迷失和碰撞便不可避免地多起来。及时修订、添加诸多律条固然必要,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将严惩重罚落到实处,还法规以尊严,才更值得期待。

10月8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驾龄不满1年的,不得独自上高速;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另外,除了一些新规,以往对某些违规驾驶的处罚力度,也适时升级: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升格重罚,或许能震慑违规冲动。当然,短期内这些新规和加重的处罚条码,是否能收到立竿见影之效,还有待观察。

交通新规出台的时间节点,其实很考究。国庆中秋双节后,节后上班首日,给人的感觉,几乎是连夜出台,刻不容缓。这与全国大堵的背景,无疑有着紧密关联。双节期间的交通拥堵状况,不过是“堵”的放大化呈现。而在平时,在许多大中城市,拥堵已成为常态。早几年就曾有调查,称中国上班族花在堵车上的时间是世界之最。平心而论,我们的拥堵指数都不那么讨喜。

而这次的“交通新规”,显然是有针对性的,比如,“新手上高速必须由老手陪同”,“新手肇事倒查发证民警责任”,这些都是打到七寸的务实之举。节后上班第一天,同事们围坐吃饭,谈到大假大堵时,几乎都有一个共识:最初高速免费后进出口仍要领卡发卡,一度被舆论认为是路桥公司的“报复性”行为,故意拖时间造成拥堵。但是,在亲身经历了一些高速拥堵事件后,同事们一致认为,和不少新手的违规冲动、不熟练的驾驶技术、遇事惊慌失措的心理素质等造成的拥堵相比,几秒钟的发卡收卡浪费的时间,简直微不足道。

有门户网站在分析堵车的评论专题中,就指出:“许多开着明晃晃新车的人本身是新手,驾车还不熟练”,“北京有时看上去没什么交通规则可言,离真正的现代大都市相差甚远。”

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方也不遑多让。高速路上,一家出游,小孩随手将香蕉皮、瓜子壳等生活垃圾扔出车外。胡乱抛物,造成污染不说,对高速行驶的其他车辆,还可能酿成惨剧事故。这不仅是素质问题,遵守一切法律规范,不仅是一个处身现代社会的公民的起码的文明要求,也是一个驾驶人的基本的驾车规范。

说到底,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交通新规”,或许是面对汽车文明大潮的一个补课。抢道拥堵、酿成事故,温州高速交警节日期间就曾提到:“纵观今天的堵车,很多都是由于个别驾车不守规则的司机引发事故造成的”。有数据统计,双节的8天时间内,全国因交通事故死亡794人,2473人受伤。其中很大一部分肇因就在于新手不熟练驾驶、驾驶员违规驾驶。而交通新规,旨在通过提高驾驶员的准入门槛、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来减少事故。

其实,不管是酒驾醉驾、疲劳驾驶、闹市飙车,还是最起码的“车让人”的汽车礼仪,斑马线前减速慢行,这些都是每一个进入汽车社会的驾驶人都应补习谨记的汽车文化。比起顶格处罚,严刑峻法,稍有违规就扣满12分或终身禁驾来说,春风化雨的汽车文化汽车礼仪的深入人心,或许才能带来更恒久的良好秩序。

严管驾照,才能从源头减少伤亡

长假794人死于交通事故,仍应反思

“闯红灯过线不罚”能否真正落实

“闯红灯扣6分”考验交警执行力

“闯红灯扣6分”当虑及交通环境的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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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更严”同时也表现为“更细”,不仅指向车主,更指向执法者。

8天长假,留下的不仅是旅途中人的疲惫,还有68422起交通事故,以及因此带来的794人死、2473人伤。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恰在此时公布,自是令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据媒体披露的信息,新规的主要特征可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更严了”。比如,“闯红灯”由原来的记3分提高到记6分,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记12分。无怪乎有车主卖萌抗议:受不了!

新规“更严”同时也表现为“更细”,记分项已由原来的38项增至52项。当然,“更严”能否在实践中成为“够严”,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公众看到的“更严”,其实强调的只是在本国进行纵向比较。与这一问题相关联的是,修改之前的驾照管理是否过于“宽松”?要为此问找寻答案,一要放在交通安全的现状中分析,二要放在法制成熟的汽车社会中比较。

将新规贴上“治乱用重典”的标签,无疑过于草率。事实上,我们那脆弱的交通安全状况呼唤“严管驾照”已多年。数据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每年交通事故约在50万起,有些年份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度超过10万人。近年来,这一数字有所下降,但仍远超世界平均水平。在交通事故高发率及高伤亡率的背后,一个突出的原因就是违法驾驶。为什么违法驾驶突出,与驾照发放不严导致大量“马路杀手”招摇过市不无干系。这也正是最令人关注和担忧之处。

当然,立法“严”了并不等于立法科学。认同应“严管”驾照,也并不意味着认同新规中所有的修正条款。在越来越多的立法和修法已然向民众打开了参与的大门时,新规的制定于开放度上就颇显不足。虽然官方宣称新规在出台前做了充分的调研,并进行了社会调查,仅问卷就发放了几万份,但固定范围内的调研并不代表就可以取代面向社会的公开征求意见。

另一方面,立法上的“严管”也并不必然与交通安全成正比。纸面上的法,还需落到地面,落到具体的管理过程中。

公共服务的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之忧,都对新规执行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说,严管之严,不仅指向车主,更指向执法者。对管理者的约束严了,规章的切实实施才会有基本的保证。

“十一”长假中自驾出行,在一条国道上遭遇堵车。车缓缓向前如蜗牛般蠕动,有的车主等不及干脆驶向逆向车道,行驶一段后遇到对面开来的车,道路被堵得严严实实,长龙般的车队一步也挪动不了了。这时候,最让你恼火的不是堵车,而是那些没有路德的司机,他们的自私自利比堵车更让人愤怒。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十一”长假中,高速之“堵”成为一些人的心头之痛。车多当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不能否认的是,很多司机欠缺行车素质,他们将在城区道路上的驾驶陋习带到了高速路上,频繁地并线、肆意乱窜,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加剧了道路拥堵。

很多时候,“堵”不仅仅是因为路的“硬件”问题,更多还有人的“软件”问题。堵车的时候,司机们不懂谦让,见缝插针,结果是越挤越堵。

从这个角度看,日前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可谓亮点多多。新修订的规定对大中型货车驾驶证的申领、驾驶人考试制度以及驾驶人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更完善的修订。其中,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更是惹人注目。

驾车上路,技术性要求是关键。在这方面,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驾驶人考试制度中更加突出了实际驾驶的能力。同样,与技术性要求相比,对司机“车德”、“路德”的要求更是不能放松。“新规”中“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这些处罚力度的加大,有助于提高司机们的职业素养。

日常生活中,很多交通事故的“导火索”并非全部由“技术性”要求引发,随意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等细枝末节的“道德性”问题也常常引发事故。“路怒族”为何越来越多,不夸张地说,很大程度上是由“无品无德”的司机引发的。

中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我们都在强调汽车文明。谦让出平安,尊重生文明,这是交通文明的优良传统。在古代中国,驾车虽是贵族、官员的权利,但仍强调驾车时要有文明修养。周时驾车有“五驭”,相当于今日的“文明驾车规范”。《礼记·曲礼》也有“入国不驰,入里必式”、“国中以策彗恤勿驱,尘不出轨”的要求,这与现代的交通文明中,要求驾车要避让行人,土路不开快车,过胡同、街巷、村落,减慢速度等都是一脉相通的。

安全有道,行车有德,做人有品。汽车文明不仅仅是技术性要求,驾车技术再好如果没有行车素养,同样会损人损己。所以,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加大对司机违章违法的处罚力度,无论如何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