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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跪着,我也只能陪你跪着。”面对下跪央求不要扣留小车的占道经营摊贩,城管曹祥超无奈选择“对跪”。近日,武汉街头这戏剧性一幕,反映出城市公共管理的深层尴尬。

城市游摊走贩遭遇的困境,屡有所闻。然而,城管又何尝不是如此?此次对跪,不过是颇为戏剧化地再次展现了城管的尴尬。更何况,很多城管同样来自弱势群体。

城管与摊贩的对跪说明:在一个权力必须尊重权利的时代,如果缺少充分人性化的制度,权力本身也会掉进被动的窘境。当双方都不愿意用尊严为不合理埋单时,这种权利与权力的冲撞很可能会以悲剧收场。在城市公共管理中,很多地方没有把流动商贩纳入到真正的城市管理体系中,而是以临时化的管理思维,对待这个群体的生存与发展。在这样的行政理念下,城市管理的规则制度,往往难以表达出足够的制度善意。通过“禁摆区”来把小商贩赶出街区,却不能为小贩和市民提供合理服务,必然会遭遇抵制,从而陷入更大的公共管理困境,要么更多对抗,要么陷于尴尬。

城市之大,在于能海纳百川。如果能以更开放心态接纳流动人口,划定区域与时段对小摊贩进行疏导,变管理为服务,城管的执法压力肯定会大为减少。如果能加强监督,成立专门的监管中心,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小贩也能更多理解。而引导摊贩成立自治组织实现自我治理与约束,甚至引入社区、社会参与其中,也都是社会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的必要内容。

街头对跪的城管和小贩,都有“不得不如此”的理由。然而,社会管理者更应看到背后的冲突,加强制度创新,以更加充满善意、以人为本的制度,走出小贩被行政妖魔化、城管被公众妖魔化的双重窘境,让小贩不用下跪求生计,也让城管能够站着执法。摘编自《人民日报》4月16日文/单士兵

当下,一段题为《自编自导自演 80后城管为自己代言》的视频走红网络,这个片长1分38秒的短片在城管官方微博及各大论坛贴出后,立刻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4月16日央视网)

根据拍摄者的说法,每每和新认识的朋友说起自己的职业,别人总会有各种误解:“对我们这个职业的误解太多,已经将城管标签化了,只要提到城管,就是负面的感觉”,拍短片是为化解大家对城管的误解。我想是这位拍摄者“误解”了,这里面的“误解”可不全是“误解”。根据2012年10月20日《羊城晚报》的报道,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在“广州市城管执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上指出,目前城管形象不佳,已经遇到公信力危机,并表示这并非广州独有的现象。谢晓丹副市长的分析实事求是,直指要害。

客观地说,这段视频拍摄水准还是比较高的。重点选取的几个细节片段很能打动观看者的内心,引起共鸣。这位拍摄者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但是要想真正的消除所谓的民众误解,提高自身的执法公信力才是关键。

为自己代言,能取得一定的广而告之的效果,却难以赢得大众的长久支持。毕竟,“不能看广告,得看疗效”。城管的执法公信力不提高,短片赢取的公众的短暂善意总会“被雨大风吹去”。当公信力遭遇危机,民众就会习惯性怀疑,就难免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城管的执法行为。毕竟,一次的损害,可能就是长久的定格,很难平复,对公信力尤其如此。若是城管依然挥霍自己的公信力,历史的欠账越来越多,最终成为民众心目中的“不良贷款户”,那时候就算请天王巨星来为自己代言也是于事无补。

不可否认,城管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法律缺失等困境,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制度和社会性的原因,这些宏观的原因不能成为个体免责的充要条件。具体到城管自身,在当前条件下,挽救自身的信任危机,提高自身的公信力,才是为自己“代言”的正途。

所以与其花费心思拍摄这样为自己“正名”的视频短片,还不如花大力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公信力。抓紧时间补补课,勤练内功,不用为自己代言,群众自会理解。

社会管理者应以更多制度创新,走出小贩被行政妖魔化、城管被公众妖魔化的双重窘境

“你跪着,我也只能陪你跪着。”面对下跪央求不要扣留小车的占道经营摊贩,城管曹祥超无奈选择“对跪”。近日,武汉街头这戏剧性一幕,反映出城市公共管理的深层尴尬。(相关报道见今日第十一版)

在中国传统中,下跪是一种符号,语意是乞求,姿态是示弱。在权利平等成为社会基本意识的年代,摊贩牺牲个体尊严来守住谋生路径,让人感受到屈膝之下难以承受的重量。

或许正是如此,城管队员也压力沉重,特别是在民意注视下时,因而选择“陪你跪着”。正如当地城管部门负责人所说,“如果当天摊贩下跪而城管队员没有下跪,照片传到网上,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结局”。这个结局,可能是城管部门遭遇强大舆论压力,更可能是曹祥超自己“无奈走人”。

城市游摊走贩遭遇的困境,屡有所闻。《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等网络图片,各种新闻勾画出的“猫鼠游戏”,都折射出他们在城市中逼仄的生存空间。然而,城管又何尝不是如此?崔英杰案、夏俊峰案中,被刺死的城管同样是应该尊重的生命。面对整顿市容市貌、道路秩序的要求,城管即便穿上制服,也往往既缺少执法的依据,又缺少工作手段。此次对跪,不过是颇为戏剧化地再次展现了城管的尴尬。更何况,很多城管同样来自弱势群体。

城管与摊贩的对跪说明:在一个权力必须尊重权利的时代,如果缺少充分人性化的制度,权力本身也会掉进被动的窘境。当双方都不愿意用尊严为不合理埋单时,这种权利与权力的冲撞很可能会以悲剧收场。

在城市公共管理中,很多地方没有把流动商贩纳入到真正的城市管理体系中,而是以临时化的管理思维,对待这个群体的生存与发展。在这样的行政理念下,城市管理的规则制度,往往难以表达出足够的制度善意。通过“禁摆区”来把小商贩赶出街区,却不能为小贩和市民提供合理服务,必然会遭遇抵制,从而陷入更大的公共管理困境,要么更多对抗,要么陷于尴尬。

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城管制度,其初衷是在国企改制、城镇化加速、下岗人员和流动人口增多的大背景下,更好地维护城市秩序。这样的设计,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然而,这种带有一定应急性的“委托执法”模式,10多年来未能从源头上加以完善,反而逐渐固化下来,成为诸多矛盾的“下水道”。面对城市生活的巨大变革,社会管理者不能把“苦差事”都推给一线执法者,更不能以一个群体的“污名化”为代价换取表面的有序与繁荣,而应以更有效的顶层设计,从根本上化解城管困局。

城市之大,在于能海纳百川。如果能以更开放心态接纳流动人口,划定区域与时段对小摊贩进行疏导,变管理为服务,城管的执法压力肯定会大为减少。如果能加强监督,成立专门的监管中心,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小贩也能更多理解。而引导摊贩成立自治组织实现自我治理与约束,甚至引入社区、社会参与其中,也都是社会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的必要内容。

街头对跪的城管和小贩,都有“不得不如此”的理由。然而,社会管理者更应看到背后的冲突,加强制度创新,以更加充满善意、以人为本的制度,走出小贩被行政妖魔化、城管被公众妖魔化的双重窘境,让小贩不用下跪求生计,也让城管能够站着执法。

近日,一组照片在网上热传:一名身穿“城管执法”背心的城管队员与一名摊贩面对面跪着,旁边站满了围观的市民(昨日《武汉晚报》)。

对跪发生于武汉。摊贩50岁左右,是来汉谋生的外地人,当事城管队员是入职不足半年的新人。因为占道经营,手推小车被扣下,于是一个大男人当街下跪了;为了不引起围观市民的误会,年轻的城管队员也当即跪在了地上。就这样,两人在地上“对跪”了1分多钟。

一方为了谋生,一方为了职责,城管与摊贩的纠结几乎天天上演。作为武汉人,我不希望这样的“对跪图”出现在自己生活的城市,同时对当事城管队员的克制态度给以理解与认同。毕竟他没以更强势、更霸道的面目出现,将一个城市管理行为搞成一个恃强凌弱的社会事件。

然而,不管是对人还是对城市而言,下跪都是不雅的形象。男儿膝下有黄金,腿一软尊严就跪没了一大半;城市文明最讲究的是以人为本,找不出任何非让人下跪不可的理由。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情不自禁、身不由己“对跪”的背后,无疑有值得反省的问题。

摊贩下跪,显现出弱者的无奈。在城管那里,查处占道经营,没收摊贩推车,不过是职责所在;而在摊贩那里,每天有个地方售货赚钱,则是生活的主要寄托。那辆不起眼的小推车,很可能承载着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全部梦想,对家庭、对自己的人生期待。所以,他会常常听不进城管的劝诫,在街头路边与城管打游击;没收其经营车辆,如同撕碎他的梦想,掠去他的魂魄。这时候,他会觉得留住梦想的唯一选择,就是向管理者下跪讨饶。

摊贩下跪的无奈,可以究之于准备不足。从农村到城市谋生,可能不差吃苦耐劳、流泪流汗的准备,但不一定准备好了,如何从生活习惯、人际交往、遵守规则等方面,尽快地适应城市、融入城市。你有进城寻梦的权利,但没有拒绝管理的自由;你在全力淘金赚钱的时候,应尽可能不为城市的脸面与秩序带来脏、乱、差。所谓入乡随俗,既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所谓同为城市主人,就是这里每一层次的环境优劣,都是我们共同造成,由我们共同分享。这样做了,引起下跪的情节还会发生吗?

面对下跪的摊贩,城管怕引起误会而不得不以下跪应之,从一个侧面凸显城市管理思维、办法、手段,有陷入逼仄胡同的危险。我们常说,管理的终极目标,一定不能游离于以人为本之外。这个“人本”,既应体现城市居民的生活需要,也当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包括为其提供更好的行政服务、更优的经营环境。具体到摊贩管理,有两个层次不能不提请注意:“占道”的认定是否科学合理,是不是所有街道所有时间都容不下一个小摊、一辆推车?“占道”的查处是否适度,是不是除了掀摊子、扣车子就别无他法?

可以肯定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对跪”,不只是两个男人的无奈,更是城市管理机制的尴尬。引起被管理者下跪是一个问题,管理者只能应之以对跪是另一个问题。如果通过反省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我相信“对跪”就会变为普遍的“对笑”。

日前,广州发生一起小贩砍伤城管人员事件。虽然事发繁华街头,但没有一个路人伸出援手。事情发生后,一些人还对城管挨砍冷嘲热讽。“最痛的不是挨了7刀,而是社会的不理解。”广州市城管局一个干部的感慨,值得深思。

不论持刀者是小贩还是城管,暴力伤人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理应受到制裁。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这种“不理解”因何而来?相对于小贩,城管人员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却为何在舆论场中“优势逆转”,一遇纠纷,常常处于被怀疑、受批评的位置?

出现“不理解”,不排除有偏见的成分,但城管执法过程中的瑕疵恐怕也是重要原因。在很多城市,随着“猫抓老鼠”的游戏反复上演,城管不文明执法时有所见。这些问题,不论对城管的形象还是公信力,都造成了损害。

就在本月初,也是在广州,一名女商贩与城管人员发生冲突,引发强烈关注。哪怕女商贩的确有所谓“暴力抗法”的情节在先,在执法人员占据绝对优势的现场,城管人员怎能硬掐小贩脖子,置其在一旁哭泣的年幼孩子于不顾?这样的粗暴做法,让公众很自然地将同情和信任的砝码,重重地加在了女商贩一边。

与一般的社会管理者不同,城管的管理对象,大多是位居社会最底层的低收入群体。这使得城管执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避免“同情弱者”的社会心理影响执法,屏蔽事件真相,城管人员就要格外注意执法刚性与柔性的结合,注意执法程序的严格公正,维护执法者自身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从“把叫卖农妇当母亲”的金华城管,到骑车上岗扭转“强势形象”的天津城管,再到对不文明行为以劝导为主的成都女子城管,都在探索尽可能人性化的柔性执法,对城管人员的要求也有所提高,甚至明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化解城管小贩的矛盾。真能落到实处,坚持不懈,城管身上的“有罪推定”就会逐渐消除。

从根本上说,城管工作既是社会管理,也是群众工作,尤需弄清“我是谁,为了谁”。只有切实“把群众当亲人”,对被管理者利益上保护、情感上贴近、工作中照顾,通过一次次耐心劝说、文明执法,去打破坚冰、赢得人心,“不理解”才会越来越少。

摘编自《人民日报》3月20日文/余荣华

“最痛非刀伤”道出城管之困

17日下午2时许,广州天河区车陂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两名城管队员,对一占道经营的卖菠萝小贩进行劝导执法,小贩突然挥刀袭击,27岁的城管队员苏家权被砍伤7处。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表示,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已下令全力追捕凶手。“最痛的不是被砍了7刀,最痛的是得不到理解”。(3月18日《羊城晚报》)

被砍7刀的城管命运值得关切,“最痛非刀伤”的困惑彷徨更发人深思。在危伟汉主任看来,仅有9名正式编制的城管执法队员,管理一个20万人口的车陂街道,连周末都没有休息,换来的却不是理解配合,而是横刀相向。这种“奈何明月照沟渠”的无力感和挫败感,带给城管部门的打击是巨大的。

事实上,“最痛非刀伤”并非个例。城管过去简单粗暴执法饱受诟病,现在变成温柔执法、劝导执法后依然不受待见,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始终没有淡出公众视线。不同的是,城管打人会招来网友的口诛笔伐,城管被打面临的则是一片幸灾乐祸,难怪广州城管委主任发出“最痛的是得不到理解”之感叹。

小贩砍城管“伤”的是公众

徐大发

城管执法的目的,本质而言在履行环境监督的职责。事实上,如果没有城管的正常执法,一个城市会变得脏乱差,给市民居住生活环境带来诸多的烦恼与不便。拒绝城管的劳动,到头来伤害的还是每个人自己。对城管的正常执法,每个市民都要理解与配合。

城管与政府、市民利益的终极目标应是一致的。城管不能暴力执法,小贩也不能暴力抗法。城管与小贩其实都是弱者,城管凭借一份工作生活,小贩靠经营小买卖生存,两者应该和谐相处。事实上双方只要在文明法制的轨道内运作,就不该发生矛盾冲突,更不该发生这样的血案。

26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容桂发生一起城管小贩冲突事件,不过此次不是城管打小贩,而是4名城管执法队员被女小贩追打,整个过程中城管并未还手。“我们也是弱势群体!”相关城管队员诉苦。(3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城管执法人员为了维护城市环境的秩序,要对小贩们进行“围追堵截”;小贩们为了生计,不得不和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甚至与其相冲突。长期以来,“剑拔弩张”、“水火不容”似乎已成为城管和小贩之间的代名词。

硬币的一面是,由于城管的职责中包括了对摆摊设点的检查和规范,因此与小商贩的对峙甚至暴力冲突等关于城管的负面消息屡屡曝光,城管成了一个饱受批判的职业。硬币的另一面是,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轻则遭受小贩甚至围观群众的谩骂,重则连其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最近发生在湖北英山城管执法局城管队长段金寅被锄头砸死的事件就充分说了了这一点。

同时,我们也看到,现在很多地方正在探索城管与小贩和谐相处之道。如“围观执法”、“眼神执法”等,有些地方还不断探索与商贩互换位置体验、“举牌卖萌执法”、聘请“洋城管”等“柔性执法”的新方式。这些积极探索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这些“柔性执法”非但没有得到一些人的理解,反而饱受争议,可谓是城管,想说爱你不容易。

其实,城管和小贩的关系并非只有零和博弈的情况。要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和谐,最关键的是要兼顾城管和小贩在现实生活中的利益诉求,既要营造和谐公正的执法环境,同时也要照顾小贩通过做小本生意维持生计的要求。可以通过打造摆摊设点特色街等举措,让小贩“各自为战”转为“集中经营”,并加强管理,提高小贩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自觉性。如此以来,城管和小贩可以通过合作达到共赢。

规则不明的世界,其实根本就无强者,只有共同的弱势之困

日前,广东顺德容桂发生了一起城管小贩冲突事件。不过,此次不是城管打小贩,而是4名城管执法队员被一名女小贩追打。整个过程中,城管并未还手。相关城管队员事后诉苦:“我们也是弱势群体!”(3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城管称自己是弱势群体,已不是首次。不过,此事最令人疑惑的,并非看似强势的城管自称弱势,而是一旦发生冲突,往往只有互相“称弱”,才能赢得道义的优势。

在这则新闻中,四名城管面对小贩的追打,表现出了“打不还手”的克制风度,的确值得肯定和同情。但在一次执法行动中,执法者示弱,绝非是根本的应对策略。我们可以说,城管的隐忍不发有助于防止更严重的暴力事件发生,但是挨打就必须是城管要付出的执法代价吗?

在公众心中,强势与弱势,往往成了分别描述城管和小贩的刻板认知。也有人大呼城管群体被妖魔化了,这与顺德城管称自己也是弱势群体的逻辑,其实是一致的。城管是否真有被妖魔化,暂且不表,但不可否认的,目前社会对于城管的认知,确实显得有点偏颇——仿佛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与小贩进行对立。近些年,一些城管在自身形象纠偏方面也作了不少努力,还做了微笑执法、旁观执法等尝试,但这些尝试并不能很好地给城管正名。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怎么做都无济于事”的状况,原因并不仅在于作为执法者的城管本身。城管执法方式粗暴,当然是招致形象被“妖魔”化的重要原因,但是,公众对于城管的整体性不认同或“偏见”,并非仅仅来自于“暴力”的渲染。

它背后是一个亟待解答的社会议题:城市管理者是否有权驱赶小贩?作为现实的存在,小贩有无可能获得正当的谋生地点和方式?正是有着这一层的问题背景,城管执法权在一开始就遭遇质疑。一旦发生暴力,为生计而战的小贩,自然也就会占据正义的制高点;相应的,城管的合法性和道义支撑,就要受到更严重的质疑。

正因为城管的执法资质受到质疑,执法行为本身也成了一个模糊的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东西,什么时候可以作“正当防卫”,很多时候变成了人性在特定情况下的条件反射或是“良心驱使”。也即是说,并没有严密的执法规则和职业熏陶,让城管形成“执法人格”。而在小贩的一边,当生计可能随时被剥夺,自我抗争的欲望就将模糊正义和法律的界限,甚至彻底激发人性之恶,暴力也就因此而生。在那一刻,城管与小贩都可能回到人性的“丛林状态”,谁都有弱势之感也就不足为奇。

如今的公众,很多人都在以道德标准而非法律规则来衡量城管与小贩的关系,这足以说明,作为执法者而存在的城管,已经遭遇严重的认同危机。

规则不明的世界,其实根本就无强者,只有共同的弱势之困。这个规则不仅仅是指城管执法的规则,更是指一个让底层人物有生存空间的城市发展规则。当城管与小贩都以弱势群体自称,成为城市街头暴力一个重要的发生源,不得不说,目前的城管制度乃至城市的公共管理和城市的发展规则,已经走向了一个临界点。重建规则,或许是彻底缓解城管与小贩之殇的唯一出路。新华每日电讯

顺德容桂前日发生一起城管小贩冲突事件,不过此次不是城管打小贩,而是4名城管执法队员被女小贩追打,整个过程中城管并未还手。“我们也是弱势群体!”相关城管队员诉苦。(南方都市报 3月28日)

连日来,关于城管的新闻层出不穷,先是广东城管掐了女小贩的脖子,在网上引发热议,随后,“广州城管被砍7刀无民众救援”、“湖北城管队长制止违建遇袭身亡”等事件,又将舆论推向新一轮高潮。

城管的名声一向不怎么好,网络上形形色色的调侃更充分彰显了网友们的智慧。“城管”俩字一出,就仿佛是“强势”、“粗暴”和“野蛮”的象征,而与其对立者,如无证经营小贩们,也被贴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

与以往一边倒谴责城管的舆论形势相比,这次的热议增添了不同的声音。有人说互联网的时代是一个没有隐私的时代,这话固然偏激了点,却深刻地体现了人肉搜索的强大。相信广东的女小贩一定恨不得穿越回去删掉自己引起“反转”的微博,正是这些早前炫萨摩、炫“苹果”、炫雅阁的微博,才让众多网友惊叹原来想象中的“弱势群体”比自己富裕得多。这些微博如同一盆凉水,让很多看到“城管”两字就不顾青红皂白开骂的愤愤们冷静下来。之后,接连发生的城管遇袭事件也让人进一步反思,面对城管人员血淋淋的受伤照片,让人不禁感叹“城管也是弱势群体”。

城管的暴力执法行为固然应该受到谴责,难道无证经营小贩们的暴力抗法行为就应该受到鼓励么?城管也是人,也有家人,上有父母,下有妻子,暴力行为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的。城管们固然应该反思自己刻板印象形成的原因,改进工作方式,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和理解,那么公众、网友是否也应该反思自己是不是妖魔化了城管,用冷漠甚至是鼓励的态度滋长了暴力抗法的嚣张气焰呢?

广东顺德容桂26日发生一起城管、小贩冲突事件。4名城管执法队员被女小贩追打150米,有3人执法证被扯掉,一人衣服被撕烂,纽扣被拔光。城管执法人员黄股长介绍,没收水果导致女贩发作。“我们也是弱势群体!”顺德容桂环运分局呼吁社会理解执法不易。

难道城管真的进入了不是打人就是挨打的怪圈吗?

其实,他们和小贩一样,需要养家糊口,他们也是为了生存。大家都为了生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在生存权互掐的悲情世界里,谁都是弱者。要走出现实的困境,城市管理者有必要主动转变思维,将城管和小贩的关系转化成“共生”关系。

法律如果只是冰冷的,的确会执法不易。法律的执行需要温情。城市管理首先就要充分尊重小贩的生存权,让“人民共享人生出彩机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让底层群体有生存的机会。对于小贩,就是要有依靠劳动换取生存的零售空间。对于城市管理者,就是要划出可供摆摊的区域,将规则合理化。

□舒锐(法官)

25日,昭通市昭阳区委宣传部对“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将一名盲人乞讨者打伤丢入水中”一事做出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6名相关领导及城管人员停职接受调查,分管副区长向伤者公开致歉。同时,当地宣传部人员称,调查尚未完成,暂可确认的是,是乞讨者把自己弄伤并跳入水渠的。但据一段现场视频显示,盲人乞讨者和群众称是被城管所伤。

事件真相到底如何还有待调查,但对于当地政府与当事人各执一词的说法,大多数网民观点呈现一边倒的趋势:声讨城管人员。这其中,有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心理,更多的恐怕还是因为城管人员欠佳的执法形象。这也表明,城管人员文明执法、重塑形象已迫在眉睫。

回顾以往城管暴力执法事件,虽然发生的地点不同,城管执法人员也不同,但执法过程中的暴力倾向却很相似。去年12月,兰州当地四名城管执法人员手持棍棒,当街围殴一位残疾店主;不久前,广州城管也与当地女商贩发生激烈冲突……本应维护市容市貌的城管人员,为何频频卷入公众冲突事件,不断丧失了公信力?

说到底,还是由于对执法者的法律约束力不严,没能把城管暴力执法关进笼子里。这一方面是对城管执法人员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执法方式不同;另一方面是由于对暴力执法行为处罚不严,无法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种种因素导致了公众对城管群体信任度不够,即使城管正常执法,也被无端抹黑。

作为城管执法者,也必须心中装着群众,执法却不违法,要合理执法、文明执法,如此才能逐步消除公众的“不信任”和“不理解”。(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急匆匆的停职,是否本身就从侧面反证,在此次对盲人乞讨者的“执法”过程中,城管的行为不当?

3月22日,云南昭通一名盲人乞讨者被城管殴打并推入水中,伤者满脸血迹跪在水渠中的照片也在网上流传甚广。据报道,25日,昭通市昭阳区委宣传部称已成立调查组,6名相关领导及城管人员停职接受调查,分管副区长向伤者公开致歉。宣传部人员称,调查尚未完成,暂可确认的是乞讨者把自己弄伤并跳入水渠的。但据一段现场视频,盲人乞讨者和群众称是被城管所伤。

昭通城管打人事件,究竟谁是谁非,答案也许仍待详细、中立的调查。让笔者真正疑虑的其实是新闻中的一处细节:当相关消息在微博上流传后,昭通市昭阳区委宣传部立即称已成立调查组,匆忙对相关领导及城管人员停职调查。此前既已言之凿凿称城管无错,停职处罚何以如此太匆匆?

城管无错与断然停职是如此的不兼容,实在有着太多可追问的空间。关于快速处罚的举动,当然不能排除当地政府试图展现出严厉处理的姿态,以迅速平息网络舆情的诉求,但倘若本身无错,停职对被处分者本身也难言公平。

急匆匆的停职,是否本身就从侧面反证,在此次对盲人乞讨者的“执法”过程中,城管的行为不当?其实,仅从新闻中,就可得到部分证实。譬如昭阳区住建局办公室的廖主任就表示,“用脚踢了他一下”。而分管副区长更是向伤者公开致歉——既无错,何须致歉?

其实不必等待真相的完全呈现,昭通城管打人事件已像极了一则关于城管制度的寓言:暴力执法仍若隐若现、城管权力无法得到约束,自我利益保护的硬壳却无处不在。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事后匆忙的停职,比疑似的殴打盲人乞丐更值得细细琢磨。

□王聃(媒体人)

云南昭通曾称盲人乞讨者把自己弄伤跳入水中

  盲人乞讨者跪在水中向围观者控诉遭遇。

云南昭通曾称盲人乞讨者把自己弄伤跳入水中

  事发后,协管员伸出杆子试图拉盲人乞讨者上来。

网友近日在微博上称:昭通昭阳区城管几名执法人员殴打盲人乞讨者并将其丢入水中,此帖文迅速引来众多网友吐槽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对这起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城管打人事件,晚报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和求证,获知昭阳区委、区政府对此回应:昭阳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党委委员戴鸿毅,昭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訾成林,昭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西街中队中队长王俊及城管工作人员易世珑、马俊、马荣给予停职,接受调查;由昭阳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公开向当事人何仕银致歉。

网曝

乞讨盲人遭城管打伤

前日下午6时41分,网友“Angelbaby_杨露”在腾讯网发微博爆料称:“2013年3月22日下午3点左右,昭通市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将一名盲人乞讨者打伤丢入水中,这就是因为所谓的‘维护市容’。”

记者上网查阅发现,这条微博图文并茂,图片显示该被打男子脸上血迹斑斑,上述“猛料”很快四散传播开来,引发了不少网民关注。网络显示,该微博发布后短短两天时间内,网友点击阅读量就高达434万,不少网友还同时将这条博文“转化”成帖子,在各大知名网络论坛上“现身”后引来跟帖和评论。

记者证实,网友“Angelbaby_杨露”在微博上所发的城管打人图片背景为昭通城西街。


热议

希望调查真相以儆效尤

“不管这位盲人乞讨者到底做了什么,做得对不对,城管执法人员都不该打人!”采访中,被采访人纷纷如是说。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称,22日当天下午3时10分左右,不知为何原因,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将正在西街乞讨的一个男性盲人的残疾证、身份证、导盲棍没收,随后对其进行殴打,后又将盲人推到在西街水池中,引来不少路人围观!

“如果微博所称属实,那么这几个城管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处置!”“城管打人,给昭通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希望调查真相,并对城管进行教育,防止以后出现类似情况”“将心比心,城管真的太冷漠了!”……对于网友“Angelbaby_杨露”的微博所爆料的昭阳区城管殴打残疾乞讨者事件,少数网友进行了愤怒谴责,多数网友则对此事表示善意的质疑与关注,并急切期待该事件的真相早日浮出水面。

回应

公开致歉6人被停职调查

对于网络爆料的“昭通城管打伤盲人乞讨者丢入水中”一事,昨晚7时30分许,昭阳区委宣传部对外办公室向各家媒体记者发来了一份电子材料,该电子材料回应称:“对网曝‘昭通城管打伤盲人乞讨者丢入水中’一事,经中共昭阳区委第二十次常委会研究,作出如下决定:对昭阳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党委委员戴鸿毅,昭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訾成林,昭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西街中队中队长王俊及城管工作人员易世珑、马俊、马荣给予停职,接受调查;及时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开展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并向社会和网民及时通报调查和处理结果;由昭阳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公开向当事人何仕银致歉,并感谢社会各界对昭阳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

除官方回应之外,记者还了解到,事发后,昭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还亲自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当事盲人何仕银,并表示将彻底调查此事,依法处理所有责任人员,给何仕银及社会一个交代。

曝云南昭通城管将盲人打伤丢水中政府公开致歉

  现场照片

24日18时41分,网友“Angelbaby_杨露”在腾讯网发布微博,称“昭通市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将一名盲人乞讨者打伤丢入水中”。微博发布后不到两天,点击就达到434万。同时,不少网友在全国各大论坛发布同样内容的贴子引发热议,评论语言十分尖锐苛刻。

云南网记者也被众多网友@了500余次,为了弄清“昭通市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将一名盲人乞讨者打伤丢入水中”真相,记者今日进行了采访。

目击者称城管打人行径残忍

“不管他做了什么,做得对不对,城管执法人员都不该打人!”在昭通市西街做生意的朱先生用手指着西街街道中央的水池告诉记者,22日下午3时10分左右,西街中国工商银行门前三名城管将正在乞讨的盲人的残疾证、身份证、导盲棍没收,随后进行殴打,后又将盲人推到水池中。城管执法人员为什么要打这位盲人不得而知,但这行径十分残忍!

“如果微博所称属实,那么这几个城管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处置!”“将心比心,城管真的太冷漠了!”“城管打人,给昭通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希望调查真相,并对城管进行教育,防止以后出现类似情况……”网上声讨“城管打人”行为的呼声不绝于耳。

云南网记者发微博表示将对此事关注后,不少网友打来电话,表示希望昭阳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事作出回应。

政府公开致歉 打人者被停职

对网曝“昭通城管打伤盲人乞讨者丢入水中”一事,记者采访了昭通市昭阳区委宣传部,宣传部对此作出回应,回应称:网曝“昭通城管打伤盲人乞讨者丢入水中”一事属实,经中共昭阳区委第二十次常委会研究,对昭阳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党委委员戴鸿毅、昭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訾成林、昭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西街中队中队长王俊及城管工作人员易世珑、马俊、马荣给予停职处理,并接受调查;及时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开展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并向社会和网民及时通报调查和处理结果;由昭阳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公开向何仕银(被打盲人)致歉,并感谢社会各界对昭阳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

除此回应之外,记者还了解到,事发后,昭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区委书记马吉林率有关领导前往医院看望被打盲人何士银,并表示将进行调查,对打人者进行严肃处理。

本网将继续关注!(记者徐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