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在如今这个时代最容易引起围观和争论。近期舆论热议的重庆“女孩电梯摔童”事件,便是典型例证。事件本身仍在发展,媒体舆论也仍在发酵,但有些人的观点却颇为“特别”——他们认为公众应“宽容”肇事女孩,因为她只是一个因“常年遭父母打骂”而性格不好的孩子;他们还认为,受害者的家人应“反思”自己的责任,男童的奶奶当时不应让他一个人留在电梯。
最近几年,几乎在所有关涉道德和法律判断的社会热点事件中,都会有人发出类似的呼吁“宽容”和“反思”的声音。比如,在北京“大兴摔童案”中,也曾有人跳出来呼吁受害者的母亲“反思”自己的责任。这是一个值得高兴的理性现象吗?在我看来,这取决于我们打算“宽容”什么,并对什么进行“反思”。
“女孩电梯摔童”事件刚被媒体曝光时,微博和微信上充斥着很多谩骂涉事女孩及其父母的声音,甚至有人很情绪化地高喊“必须让她坐一辈子牢”。或许正是出于对这种暴戾氛围的担忧,一些传统媒体的评论员们慌忙发出了呼吁“理性”和“宽容”的声音。只不过,在急于营造一个宽容理性的舆论环境之时,很多人都混淆了主次,忘了首先应对受害者及其家人送去一些起码的同情和慰问。
那些主张“理性”和“宽容”的人,大都认为不应将尚未成年的肇事者作为主要批评对象,而应寻找导致“摔童”事件的社会根源;他们甚至认为,网上一些批评肇事女孩的言论,与该女孩对摔打男童的行为没有区别。这是一种令人感到费解和不安的舆论趋势,即每当发生一些恶性事件时,总会有一些人为彰显自己的“理性”和“宽容”,急于对施暴者的行为表示理解,甚至为他们开脱责任。
在从性格、家庭环境等方面为女孩摔童行为寻求合理解释的同时,还有一位评论员同行竟认为,在这个事件中,男童奶奶的疏忽要负一半责任——她当时应先将幼童抱出电梯,而不是先拿童车。在这里,他显然混淆了一起恶意的暴力伤害事件,与一起无意的过失伤害(比如小孩因大人照顾不周而手指被夹)之间的本质区别。
反过来,我很少看到有几篇报道和评论,是站在同情和关爱受害者及其家庭的立场上的。我看到的很多文章,差不多都在宣扬这样一种“理性”——我们应“宽容”小女孩的恶行,应展开“反思”的则主要是受害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固然不可取,但这种“宽容”和“反思”,难道就是我们期待的“理性”吗?
当然,对一些论者的“理性”感到费解,并不意味着赞成咒骂女孩的恶毒言语。我素来相信,法律才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最好和唯一手段。但我必须要说,我时刻准备对发表上述“理性”言论的知识分子,发出最严厉的谴责——你们的“理性”和“宽容”让人寒心,你们的自以为是令你们连最基本的是非都没分清楚。
我其实觉得,当这些自以为学过一点法律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分子,将网络上那些谴责暴力恶行的有些偏激的言论批为“道德绑架”,宣称我们“没有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展开舆论审判时,他们自己其实正站在“智识制高点”对整个社会展开自命不凡的智力审判。因为对“愚昧闭塞”的道德传统和世道人心的嘲讽和瓦解,能够反衬出他们自己是多么“理性”、多么“宽容”、睿智和进步。
作为一个同样主张理性和宽容的知识分子,我所受到的传统道德教诲,给了我这样的观念:需要得到宽容的,是一个个犯了错乃至犯了罪的具体的个人,而不是他们所犯下的那种错误和罪行本身。否则,我们就是在纵容甚至鼓励他们以及更多人继续犯同样的错误和罪行。除此之外,我还认为,我们真正没有资格做的事情,不是发出我们的道德义愤,而是代替受害人去“原谅”和“宽恕”施暴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