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据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家属照料型”模式颇具新意,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10月13日《现代快报》)
子女赡养年迈的父母,既是伦理要求,更是法律要求的义务,为何政府还要额外发工资?这听起来很新鲜,但实际上,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有条件的。例如,老人要符合失能、半失能、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等“五类老人”的要求,这就大大缩小了适用范围。政府购买服务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直接“聘用”老人的子女,不失为把钱用在刀刃上的利民举措。如果政府购买服务变成常态,或将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有益探索。
南京市推出这一创新举措,是为了解决当下社会日益凸显的养老问题。当前,不少子女面临的生活和工作压力巨大,无暇照顾好父母,即使养老院费用高且床位紧张,也愿意将老人送往养老院以求“清净”。对很多老人而言,即使心底里对养老院很排斥,但为了子女的工作和生活,甘愿踏入养老院,很多老人成了空巢老人。
由政府聘用子女照顾困难老人,一来让子女减小赡养负担,增加额外收入,在物质上有一定保障;二来老人能够减轻多余的疑虑,踏踏实实地由子女赡养。这种探索,不失为一项让子女受惠、老人受益的好措施。
不仅如此,近些年,由地方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举措,正在全国各地进行积极的探索。比如由政府招标,出钱聘用物业公司,由其负责城市道路的日常保洁;再比如天津成立社会服务中心,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合同外包、项目委托等多种形式,向其转移部分管理和服务职能。这显示出部分政府正在一步步改变大包大揽的作风,逐步提供市场化的服务,利用社会力量承担一部分公共服务,这也是政府今后由职能型向服务型发展转变的重要探索方向。
当然,由政府发工资聘用子女赡养老人的创新之举,并不是说政府发完工资就没有下文了。要想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确保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到位,让资金真正能够发挥作用。南京市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并且能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使得政策更加完善。
尽管对于这项方针还有一些质疑之声,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以及南京市的具体操作效果,政府出钱聘用子女赡养老人的做法优劣,自有公众评判。不过,解决养老问题仍需更多探索和尝试,当前积极的探索也是服务型政府的体现,更是民众所期盼的出路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