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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口气,点一盏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但是有时候,这样的坚持与信心,并不容易。

每年全国“两会”上,教育公平都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今年也不例外,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校长娄源功的提案关注的就是均衡高等教育资源。《河南日报》的报道这样提示道:诸位君不知道的是,这已经是他第8次在全国“两会”上关注河南高等教育问题了。在去年,他被媒体评为“最执着的政协委员”,在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娄源功用河南话疾呼:“不兴这啊!”面对人口大省河南所遭遇的教育资源不公,娄源功今年依然要为河南娃喊不平、谋福利。

娄源功首先不平于河南没有一个985高校,“一亿人口的大省,只有一所211。你说,这对河南公平吗?”这倒是他一贯的声音。在2012年“两会”上,他亦曾就河南大学进入211高校名单而奔告。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3年前曾表示,“两个工程”不会再新增学校,而会对非工程高校给予支持。因此在这一问题上,娄源功似乎可以不必那么纠结。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娄委员关于“河南所遭遇教育资源不公”的疾呼。“河南娃上大学难是公认的”,作为一个事实,河南考生上大学很难,河南考生多,竞争激烈。原因何在?不光是河南考生多高校少,还在于知名高校投到河南的招生计划少。正是在这一点上,娄委员切入到了中国高校教育一个令人抑郁的问题上了。

岂以河南为独?民意疾呼岂止娄源功一人?如果说袁贵仁“两个工程”的说法,可以视为对于娄委员关于211学校问题的某种“回响”,那么试问到底有谁来回应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在同一个国家,河南的孩子考上北大的机会要比北京的孩子难24倍?一些高校对于外省学生的随意限制,录取比例的制定,深藏功与名的相关部门为何一直未进行过任何说明?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在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日益打破,计划经济模式已经被远远抛弃的今天,高校招生计划领域为何紧抱住它们不放?

教育不公乃最大不公,而这些问题却是教育不公之中最大的不公。我不太知道,对此关注,是否娄源功委员关注均衡资源的题中之义,但是不能达成此种公平正义,则娄委员“为河南娃谋福利”的愿望怕也只是一句空话。那么谁为娄委员以“回响”,谁又为高校招生改革以臂呼?我们看到的只是,8年提案,一个叫娄源功的政协委员依旧在那里“自说自话”。

一个委员对于教育公平问题的“8年提案”历程,本身是一种对于中国高校教育现实的时代背书。我们或庆幸于有这样念念不忘的委员,却不得不深昧回响之渺茫。这也更让我们意识到,也许正是因为我们曾经一再黯然于一个明知不公却总是推而不动的现实,所以我们才更需要一些像娄源功那样坚韧而执着的代表委员。或许时间能最终证明,娄委员“8年提案”的故事,不是一个西西里弗推石头的传说。那么至少,我们仍可以拥有对于公平与正义的信念。

【反家暴,需要首先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识,为个体自救奠定基础;更需要家暴受害者能拿起法律武器,摆脱传统世俗观念,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已成全社会关切的焦点。4日,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最高法还公布了5起涉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同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透露,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有望今年8月份提交审议。两则信息,预示着国家法律对家庭暴力强制干预,替遭受家庭暴力虐待的受害人撑腰。

从司法解释的内容看,有关反家暴的最大亮点,体现在对同一个罪名——故意杀人罪的不同处理上:一方面,因长期遭受家暴后杀害施暴人可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延续了以往司法实践中的从轻发落;另一方面,实施家庭暴力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的可按故意杀人罪定罪,最高可判死刑。这一轻一重之间,凸显出司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理念。

反家暴确实离不开司法“亮剑”。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正式法律规则的介入,暗藏在家庭内部的暴力阴暗面也日渐曝光。据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家庭暴力,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杀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近10%。两组数据既显示出家暴现象的普遍性,也说明家暴犯罪的严重程度,因而需要刑事司法以“最后的手段”强力矫治。

但司法毕竟是一种事后救济,其对施暴者的警戒作用仍然受到传统家庭文化的制约。作为家庭生活中的弱者,妇女和儿童对抗家暴更依赖立法的全面保护。我国《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多为宣示性条款,可操作性和周延性不强。国外虽强调公民家庭生活的私人自由,但对家暴的立法治理显得比较完备。目前,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反家暴专门法律。美国从1980年起,警察对家庭暴力基本上改变了以往“法不入家门”的放任策略,其《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政府的法律责任。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立法机关加快反家暴立法步伐,无疑值得期待。

问题是,在立法与司法的双重干预下,家暴能否得到彻底矫治?对带有私密性的家庭关系的干预,法律治理往往很难立竿见影。受传统封建文化的影响,家庭关系中依然残存着男权中心主义。调查显示,家暴实施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为年纪很轻、文化程度很高、社会地位很高的男人;而一些同样文化程度很高的女人,在遭遇家暴后也往往选择沉默。再有,对于传统家庭而言,尤其是农村的妇女,某种程度上依然视家暴为宿命,甚至不知道家暴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无知中选择逆来顺受。可见,要改变这样的环境,需要首先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识,将立法赋予的权利、司法严惩家暴犯罪的制度安排广泛传递,为个体自救奠定基础;更需要家暴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摆脱传统世俗观念,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理性的做法,是认识并力求弥合双方的潜在分歧,在最大限度上达成“共识”。如果我们能釜底抽薪解决了文化策略,也许文字的局部分歧就可迎刃而解。】

在昨天的政协会议分组讨论中,导演冯小刚建议恢复部分有文化含义的繁体字,让少量繁体字回归中小学课本,引发网友激辩。有意思的是,春节前夕,有社科院专家发表了与之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汉字还有简化空间,当时同样引发热议。

双方观点,不妨简单地概括为汉字保守派与进化派(没有褒贬之意)。“保守派”主要观点有三:一是汉字本身就是文化传统,需要保护,即“汉字是中国文化里最重要的一个部分”;二是不保护就面临着“失传”的危险;还有一个隐含的观点,即“亲”“爱”等字的繁体结构里,本身蕴含着中国的传统伦理。而“进化派”的观点则更倾向于:文字是传播文化的工具。作为工具,文字的简化是整体趋势,有利于传播更广泛的文化,繁体难学难认,甚至“影响中华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应该说,两种观点都有其道理。只不过对于汉字,前者立足于本体论,而后者倾向于工具论。争论本身验证了现代哲学的一个前提:真理之间可能并不兼容。文化的问题,并不像“环境保护”命题那样非黑即白,而是存在基于不同前提的“对与对的冲突”。

认可这一点,我们就容易理解,单纯对某方观点认同或拒斥,都只是众声喧哗中的一种。更理性的做法,是认识并力求弥合双方的潜在分歧,在最大限度上达成“共识”。这样,我们可能会认同,汉字既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传承文化的工具。那么,既要守护,也需发展,关键在于“均衡”。事实上,双方的分歧并不如公众想象的那么大。比如,冯小刚强调“少量繁体字”;而简化论者也强调要科学、优化、美化。

细究之下,“两派”也有共识,那就是“中华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其实是双方的共同立场。而立足于“文化”,繁体字是否会失传,与传统书法、国画是否会失传等,其实是同一性质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尚可不需过于焦虑;更值得焦虑的,倒是传统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基于传统的道德重建问题,但这尚不是通过恢复繁体字能够解决的。

因此,存异求同的结果,就是齐心协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两会的大舞台需要有大视野。从这个角度,我更关注同一天冯骥才的发言:“我佩服日本、韩国,他们真拿自己传统文化当命啊!反观自身,我们的文化策略如何?”如果我们能釜底抽薪解决了文化策略,也许文字的局部分歧就可迎刃而解。

今年春节以前,我随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去广东、广西农村调研,重点考察农村教师的待遇。我们开了座谈会,听了当地人的介绍,也去湛江一个岛上的学校和玉林某个村里的学校考察。

这次调查,看了一圈下来,问题的确很大。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人口外流,留在农村的孩子减少,所以学校的规模骤降。我们去看一个村小,只有六十来个人,这情况还是不错的,他们分了三个年级,两个教师教,从教师配置来讲,好像也不算少。问题是,他们什么课都教,但不懂英文,这门课开不了——正常的课开不起来,教学质量很糟糕。

关键问题还有一个,待遇太低,吸引不了人才,没有人来。按照当地政策,从镇上到村里教书的教师每个月都有补贴,但是我一问,老师们并不知道,没有拿到这些补贴,也就是说政策并没有最终落实。

这些情况,比我预期的还差。农村老师的待遇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认为,不是一般地认为给农村老师多少津贴,而是要成倍地提高他们的待遇,要让农村教师成为一个让人羡慕的职业,大学毕业生真的抢着去,那就好了。国家应该下决心,大幅度提高他们的待遇。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淘汰那些不合格的老师,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待遇、师资、政策等都在发生作用。几年以前,我就提过提案,认为国家应公布、确立义务教育的标准,全国各地要限期达到;这个标准很细,包括教师的待遇,多少个学生配一个老师,学校活动场地必须多大,多少人必须配备餐厅等。我们要看到这个问题的紧迫性,要集全国之力把教育办好。

去年,我在政协联组讨论时就谈过,我们的义务教育完全能够办到世界一流,为什么不去做呢?如果说大学要办到世界一流,也许还是有一段距离,但是按照我们国家现有的能力,把义务教育办成世界一流,可以做得到。

□葛剑雄(全国政协常委)

  新京报插画/许英剑

3月4日上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基本原则、案件受理、定罪处罚、其他措施4个方面,对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指导意见,系我国第一个全面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

与此同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透露,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差不多今年8月份提交审议。

认定正当防卫有助纠正“宽严失度”

该指导意见通过明确有案必立、一经发现犯罪线索即应依法办理,对于打击家暴行为无疑很有针对性,用法治为家庭成员中的“弱势群体”撑起了腰。

中国素有“家丑不外扬”的传统,家暴犯罪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行为隐蔽,被称为“静悄悄的犯罪”、“门后面的犯罪”,很难被发现,发现之后也往往面临取证难等问题。对此,该指导意见通过明确有案必立、一经发现犯罪线索即应依法办理,对于打击家暴行为无疑很有针对性。

在家暴犯罪的刑事处罚上,一直以来存在着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宽严失度”,也即,对于施暴的一方,由于刑法对虐待罪规定的法定刑较轻,故而判处的实际刑罚也较轻。而对于受暴的一方,当其因不堪忍受或基于义愤而杀害施暴者之时,由于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很重,从而导致受暴者受刑较重,形成家暴犯罪上的“轻重倒挂”现象。

值得肯定的是,本次意见对于家庭暴力犯罪中的正当防卫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指出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同时明确,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可酌情从宽处罚。这对打击家暴行为,纠正“宽严失度”现象极具意义。

此外,指导意见对于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区分,对于虐待罪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细化等规定,也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对于统一法律适用将起到很大作用。

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协力,但是,用法治为家庭成员中的“弱势群体”撑腰,无疑将是预防和打击家暴犯罪方面最为坚实的力量。 □刘高(法律工作者)


同居暴力纳入家庭暴力令人欣慰

此时最高法等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提出不同界定,让《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有待完善之处,再次进入公共话题,将有更多差异甚至博弈公开化。

“意见”时机很有意义,这将令去年11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引发的讨论,在这次“两会”期间再次展开。

该意见25条,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积极信息,有如下三个:第一,将同居暴力纳入家庭暴力犯罪;第二,提出区分虐待罪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第三,提出以暴制暴酌情从轻处理。

这三条都牵涉到受家庭暴力影响人群的重大利益,可能将在一定程度上矫正目前的司法与执法。这其中关键还是怎么理解家庭暴力:是因为它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就特别宽纵甚至无视呢,还是实行人权标准,在尊重受害者意愿的前提下,将对家庭暴力与对陌生人犯罪逐渐同等地、积极有效地处理。当然,该意见还不是国家法律,它是在法律修正之前务实地减轻伤害,并且为更进一步的讨论及改革打开空间。

至于将同居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这一点与《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之间的差异,已经被公开承认。这种现象并不常见,现实地说,这种状况令人欣慰,因为《反家庭暴力法》放过同居暴力不符合公众心愿,而且落后于国际趋势。此时最高法等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提出不同界定,其实提供了一种“倒逼”的机会,让《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有待完善之处,再次进入公共话题,将有更多差异甚至博弈公开化,这意味着倡导者获得了新的机会。

总体来说,该意见表明,家庭暴力值得被列为重要的国家级议程,值得摆上“两会”时段的会议桌。先承认问题存在,继而承认问题很重要,这是寻求解决的前提。 □吕频(女声网主编)

【对《公益法人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应争取在近一两年正式出台。如果近期内难以启动立法,建议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益法人进行规范。】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与社会需求相比,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仍然滞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公益法人制度缺位,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为此,建议尽快启动公益法人立法的相关研究和制定工作。

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需要法律保障,这是各方共识。有学者建议制定《社会组织法》,这很重要,但公益法人范围更广、领域更宽,更具有上位法的特点。为此,建议《公益法人法》这个上位法先制定。在制定《公益法人法》时,对现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三个条例做出相应调整。

对《公益法人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应争取在近一两年正式出台。如果近期内难以启动立法,建议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益法人进行规范。待时机条件成熟时再上升到法律层面,以此形成政府改革与社会转型互动的新格局。

当然,我们还可借鉴国外的立法模式,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在民法典中明确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同时在非营利法人之下划分互助法人和公益法人。同时,建立公益法人财产权保护制度。明确界定其从事活动的范围,尽可能限定其营利行为,依法保护公益法人财产权。只要公益法人从事的营利活动是作为实现其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手段,就不影响其作为公益法人所具有的性质。

当前,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哪些划分为公益类很清楚,哪些转为企业也比较明确。但是,如何推进事业单位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转型,无论在改革的整体部署上,还是具体的改革实践中,还尚未破题。总体来看,部分事业单位转型为公益性社会组织是可行的,而且将带来多方面的改革红利。通过明确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独立法人地位,强化法律保障,可以开辟事业单位转型为公益法人的一条新途径。

对此,把公益性作为政府支持公益性法人的根本标准,打破以往以所有制或以谁出资为标准、以养人为主的财政支持模式。参照国际惯例,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免税,对其从事的公益性活动免税。政府依据公益法人所提供的公益性服务,确定每年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

从各国经验看,各国政府在加快公益法人支持力度的同时,均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建议在制定《公益法人法》中把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法治监管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的转变。

□迟福林(全国政协委员)

昨天,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早一天,在政协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吕新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反腐斗争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绝不封顶设限,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这些强烈的信号表明,反腐是政协会议的强音。明天开幕的人大会议,也将不会例外。

反腐成为两会的强音,是对民心民意的回应;表明反腐已经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虽然极少数人散布“反腐反散了人心”、“反腐过头了”等论调,但也不敢亮明姓名和身份,不敢站在阳光下。

反腐成为两会的强音,是社会现实的必然反应。腐败已在很大程度上绑架了体制,绑架了行政运作,腐蚀了人心,导致大面积的道德滑坡,毒化了社会风气,造成了社会不公,正义缺失;腐败是全党、全国、全民之敌。反腐,是党和国家的命运所系,是全体国民命运所系;不反腐,国家没有出路,民众没有尊严,党没有威信。

2月25日起,《人民日报》连续刊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系列评论,这一个系列评论被解读为“重磅评论”;随着这组评论的推出,此前陆续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已经清晰展现为重大战略布局;其重大意义是,“四个全面”的实现,就是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要推进、落实“四个全面”,必须打赢反腐这一仗。腐败是推进、落实“四个全面”道路上最大的拦路虎,因此,反腐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场前哨战,只能打赢,不能打输。

站在“四个全面”的制高点来看“反腐反散了人心”、“反腐过头论”,就能看出这种论调不可轻视。“反腐反散了人心”,听起来是在替党着想,贪腐之余还在为党分忧似的。但是,这可能吗?有的被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在忏悔中甚至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从来没感觉到还有党的组织存在(3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这才是真话。至于“反腐不要反过头”,就是反腐不要反到自己头上,是不愿意失去特权地位,不愿意失去特权地位带来的各种享受,包括以权凌弱的快感。他们不惜用大多数人利益的牺牲来换取自己的享乐。

反腐是一场严峻的战斗,但是,昨天有媒体在谈到“打虎”时说:“好戏在后头。”作为媒体,这种措词是非常不妥的。看戏的心态,会削弱反腐的力量。如果能够依靠群众反腐,让群众在反腐中发挥作用,看戏的心态就会消解。群众在反腐中发挥作用,要有一定的体制、机制保障,要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反腐,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打一只只的老虎苍蝇,二是要探索有关反腐制度创新,扩大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建立严密、有效的防腐、反腐的法律之网、制度之网,这样,战役性的反腐,就会过渡到制度性的防腐、反腐。

2015年,迎来了又一个中国发展关键期。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坚定中国自信、立足中国实际、总结中国经验、针对中国难题,详细论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及其内在关系。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经提出,迅速在社会各界引发热议,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聚焦的热点。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每一个“全面”都有其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之间又有着密切的有机联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载着全国人民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加大老区的发展步伐,做好老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一定要让老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使老区人民和全国人民一起实现全面小康,这是我们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在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宣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定决心。全国人大代表、原中央党校副校长张伯里表示,我国条件好的地区和人口基本已脱贫致富,剩下的8000多万是最难啃的“硬骨头”,难啃但必须啃下来。

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的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乃时代所需、形势所迫。“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改革零打碎敲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冯俊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深化改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鲜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重大突破。

全面依法治国是长远的战略谋划、现实的紧迫需要,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开阔了法治的格局、丰富了法治的内涵、拓展了法治的外延,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理政思想重要组成部分,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向新境界,在代表中引起共鸣。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日前表示,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方法,才能更有效地破解难题、推动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是实现中国梦的领导核心,必须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必须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必须改善自身的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党自身也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化党的制度和其他各方面的改革”,冯俊委员认为。

代表委员们认为,“四个全面”,如同发展“大棋盘”上的战略“四着”,着着都能下得好、下到位,就能互为犄角、满盘皆活。把握好“四个全面”的结合点、平衡点、着力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改革与法治等重大关系,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忠诚和智慧的又一次考验。(记者 裴珍珍 刘存瑞)

十余天的两会时间刚刚启幕,公众期待代表委员们能够切实担当,为适应新常态贡献新智慧拿出新思路,为民众福祉提出新提案新议案,为复兴圆梦谋划新篇章孕育新希望

在“改革”热度不减的背景下,如果为观察今年的全国两会再寻找一个字或词作为抓手,“新”字,或可成为一个选项。

“新”字,在决策层面有着扎扎实实的体现。两会是审视过去一年工作的良好契机和有效窗口。梳理过去一年来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表述、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新”字当仁不让地奏出了强劲的音符。

2014年12月,在科学认识当前形势、准确研判未来走势的基础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针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总结了9大特征,并提出了应对之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培育新的比较优势、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全面把握总供求关系新变化……一时间,“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飞入寻常百姓家,“新”字引领了舆论热点。而突破“中梗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等新表述,在让人们感觉耳目一新之外,更指出了问题所在、工作所向。

将视角下沉,为全国两会“预热”的地方两会,一些“出镜率”最高的话题和热词,也具有明显的新意。比如,在地方发展战略和中央部署对接上,“不唯GDP”、寻求新目标正成为各地发展的优选项。2015年,“一带一路”的新战略将进入实质落地阶段,这也成为20多个省份结合当地实际、加速自身发展的重大机遇,与之配套的各项新举措频频出现。在回应民生关切上,为了让百姓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这一公共服务,使异地就医群体免于经费垫付和往返奔波,异地医保写入了多个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为了实现精准扶贫,构建大扶贫格局,各地纷纷开始“精准扶贫”实践;立法规范养老资源投入和分配、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也成为各地的共同行动——件件都是新实事,项项带来新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新红利,正在普通百姓身边渐次开花。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普通民众诉求同政府施政要点的契合度正在提高。山东高青县居民孙立升一直有一个自己创业当老板的梦。一个多月前,他注册成立一家渔具有限公司,“我把材料交上后,一个多小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一套手续就全办好了。”政府部门的高效服务让他很吃惊。政府高效,正是简政放权带来的新红利。政府转变思路,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领域进行“破冰”,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简化手续、减免税费,不仅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制度支撑,也是深改不断释放新红利的源头之一。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会”不同。两会现场已经从最直观的角度传递了今年的会风新气象。“不见仪式,不见列队,没有献花,也没有红地毯,甚至连标语横幅也没见到”“洗漱包、鲜花、水果都没有啦……”“会场里的桌布都是用旧的,我们本着这么一个原则,能用旧的就用旧的,能不购置新的,就不购置新的”——来自代表委员和服务方的鲜活话语,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简朴的“素颜”两会,赢得了无数的点赞。

在新技术的帮助下,代表委员履职和记者采访也有了更好更新的平台。这不,3日11时许,全国人大代表黄润秋带着一份特别的“航拍议案”到达北京,这份议案关注气象灾害防御,有详细的文字调研,还有无人机配合野外考察的大量航拍图片,这是无人机首次“飞”进全国两会。与此同时,二维码、微信等手段也逐渐成为联系大会组织方和记者的有效渠道。据报道,有关人大记者会的具体安排,除了在人大新闻中心网页之外,还将通过“人大会议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周知中外记者。新技术新方式推动“无纸化”,节俭又高效。

“新”字洪音阵阵,“新”字铿锵可感。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起点,十余天的两会时间刚刚启幕,公众期待代表委员们能够切实担当,为适应新常态贡献新智慧拿出新思路,为民众福祉提出新提案新议案,为复兴圆梦谋划新篇章孕育新希望……如此,两会才能给百姓更多“获得感”。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全国两会期间,20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齐聚北京,进箴言、献良策,为的就是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确定未来一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促进一些人们关注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3月3日,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表示要“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以专委会为依托,以会议、调研、视察、提案、信息、大会发言、新闻报道等为载体”“围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问题,开展具有监督性的履职活动”。这份政协工作报告,尤其对2015年政协工作的部署,实际上为委员们画明了履好职的路线图。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目标虽然宏大,但政协委员们在履职过程中切忌“空对空”。要善于从关系全局的小问题入手,选准一个切入点,真正把它研究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切实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委员们履职时多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民生问题,更有可能因为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实而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进而使得协商意见被充分吸纳,最终推动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政协工作报告中所举的例子,比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等,都是非常明确而具体的。这提醒广大政协委员,要通过深入调研摸清百姓的痛点和利益诉求,要“接地气”地发现真问题,要避免用一些空泛、抽象的套话敷衍了事。在未来一年的工作中,各界别的政协委员们可以参照政协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在履职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建睿智之言,提务实之策。

政协工作报告中还给委员们提出了“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的要求。委员们要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形式多样、智力密集、传统深厚的优势,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履职过程中不能虎头蛇尾,要有“钉钉子精神”,日拱一卒直至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在去年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我们的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只有每个委员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参照履职“路线图”,用心去写每一份提案,以实际行动解决实际问题,才能从总体上提高政治协商水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交出漂亮的履职答卷。

“在反腐过程中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绝不封顶设限,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吕新华的这句话,让“铁帽子王”这个曾经是世袭罔替、意味着“不倒金身”的封建爵位,激起了两会舆论场的第一波涟漪。

似乎对此不解渴,新闻发布会上,不少未获得提问机会的记者纷纷询问“铁帽子王”指的是谁。追问背后,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打虎”“拍蝇”的极高期待。

人们好奇谁是“铁帽子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实大可不必刻意追问谁是“铁帽子王”。

因为,“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重点不是在暗示具体谁是“铁帽子王”,而更像是一种宣誓,将反腐倡廉推进到底的一种宣誓。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这种宣誓的注脚。

“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绝不封顶设限”的回答铿锵有力,预示着暂避风头玩“潜伏”者没有出路,麻木不仁或铤而走险挑战纪律法规更没有出路,不管是谁,碰了“高压电”,貌似的“铁帽子”都会变成“纸帽子”。

北京青年报报道,今年两会上,九三学社提出“尽快更新人民币版本有效震慑腐败官员‘巨额藏现’的提案”。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和检察部门查处了众多大小“老虎”,其中就包括一些“巨额藏现”的官员。

从反腐实践来看,“巨额藏现”的贪官确实不少,贪官被“抄家”时烧坏点钞机的新闻也不止一条两条了。有调查显示,以现金方式保存贪腐所得是多数贪官的选择,这一做法占了样本总数的61.3%。

正因为“巨额藏现”贪官较多,因而九三学社的提案——更新人民币版本震慑腐败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九三学社的提案是善意的,是在“对症下药”——更新人民币版本,一方面有可能逼“巨额藏现”的贪官显形,因为兑换新版人民币时会露出尾巴;另一方面,可能会让部分贪官不敢“巨额藏现”。

但善意背后是不现实的。且不谈技术上的成本,即使现在是合适的时机,也能很快完成新币设计,也很难有效震慑贪官“巨额藏现”,因为每次发行新版人民币时,新旧版本会在市场共同流通一段时间以完成更替,而这又给贪官提供了兑换新版人民币的时间,因此,官员家藏的现金不会变成废纸。

不过,不能因为这一提案不具有可操作性,就彻底否定其价值。笔者以为,这一提案至少提示我们,要重视对“巨额藏现”现象的研究和破解。根据现行的现金管理和大额数据报送制度,贪官们一般情况下很难一次在银行存入大笔现金,“巨额藏现”就是贪官有限的选择之一,对此,有关方面应该引起重视,研究标本兼治之策,以制度设计和有效实施压缩贪官腐败的空间。

(北京 冯海宁)

全国人大代表吴正宪表示她很关注“足球进校园”工作。据介绍,足球将是一项选择性的考试科目,“并不是一说足球进校园,所有孩子就都要考试。”包括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运动,只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都可以尝试去做。

作为一个看了十多年球、踢了十多年球的资深球迷,对于“足球进校园”活动当然是无比赞成。现在跟小伙伴们讨论起这一话题,大家都作惋惜状,感叹自己上学时“没有赶上好时候”。

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话,但这股足球热却已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各个方面。几天前,《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在中央深改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足球这样一个体育项目的改革方案进入中央决策范畴,这样的“高规格”无疑十分罕见;刚刚过去的开学日,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正式进驻北京小学,帮助其建立训练基地,开展足球课程;在足球氛围浓厚的广州,政府也提出了今年要建设34个社区足球场……从顶层设计到地方落实,说中国足球赶上了前所未有的“好年头”,可能并不过分。

而要搞好中国足球,“足球进校园”的意义重大,无论是世界传统足球强国德国、荷兰等,还是新兴力量日本,都是在青训系统潜心耕耘多年方能开花结果。

然而,“足球进校园”同时又是一项极为庞大的工程,仅凭借民间热心人士的推动可能力有不逮:牵涉教育、体育等多个政府部门,还涉及教练配备、联赛组织、场地运营等多个方面。由行政力量推一把,更有助于“足球从娃娃抓起”成为现实。

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在中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让中国学生爱上体育,让家长和老师鼓励孩子运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无疑是最佳载体。但推动“足球进校园”,不应是具有排他性和强制性。篮球、长跑、游泳等,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点,对孩子的身体、精神成长都有各自独特的正面效应,应鼓励孩子按照自己的兴趣加以选择。

因此,大力推进“足球进校园”给教育工作者应有更深层次启发:既然足球可以成为选考项目,其他项目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让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校开设足球课程,也应该鼓励群众基础同样雄厚的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项目走进学校……以风风火火的“足球进校园”撬动“体育进校园”这一更宏伟目标,改变体育课在中国学校里的“尴尬地位”,不失为更具长远眼光之举。(张涨)

想起代表毛丰美2015-03-04 07:36

【不被局部利益绑架,不为眼前利益诱惑,端正“代表观”,才能不负人民重托,更好参政议政】

又到了全国两会,各地的代表委员聚首北京,共商国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有一个人的名字从记忆中不可阻挡地冒出来,他叫毛丰美。

毛丰美连续当了20多年全国人大代表,因直言敢说而为人称道。他因提出降低农村电价、取消农业税等建议,被称为“农民代言人”。不幸的是,去年9月他因病去世。但他直率而不失风趣、平衡而不失锐气的议政风格,让人印象深刻。去年3月,记者在全国两会上碰见了毛丰美,重病在身的他,依然一开口就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那天是3月7日,他在辽宁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一口气提了好几条建议,包括提高农民养老保险标准、增加村干部工资水平等。参会的中央领导同志问:“你们村不存在这些问题吧?”毛丰美说:“我今天讲的都不是咱村的事儿。”中央领导赞许道:“你代表的是广大农民!”

毛丰美作为辽宁省凤城市大梨树村原党委书记,“讲的都不是咱村的事儿”,不是因为忘本,而是深知自己在这个场合有更重要的身份——全国人大代表。毛丰美没有“逮住”中央领导当面的机会,汇报村里今年集体收入增加几何,农民盖了多少间新房,更没提出差一条路、还要挖口井等所谓“现实需求”,而是反映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基层干部收入普遍偏低的大问题——尽管因为集体经济发展得好,这些问题在大梨树村表现得并不突出。

这正是毛丰美作为“代表”最令人难忘的地方。他真正明白自己是“代表”谁来的。

连续多年参加两会报道、听两会讨论,一个直观感受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在不断提高,敢直言、有个性的代表委员也越来越多。讨论会上,一字一句照稿念的少了,自由发挥的多了;自说自话的少了,互动交流的多了;带着个案表达个体诉求的少了,带着问题思考全局的多了。然而,也有少数人没能分清参政议政和一般意义上的提建议之间的界限,有的甚至把两会会场当成本地区本行业的工作汇报会现场,不是晒出成绩单,就是交出请示件。

其实,一跳出本职工作就提不出得体的意见,往往是因为准备不够,缺了底气。毛丰美刚当上全国人大代表不久,就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农村电价过高的问题,引起了当时主管农业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注意。只有平时深入调研、履职尽责,才能抓住时机提出这样有分量的建议、议案。

当然,代表委员为地区与行业发展鼓与呼,也是履职的一个方面。从自己熟悉的领域、经历的事情开始,比较容易找到问题所在。一个地区与行业的个案问题,也能反映一定的现实状况。同时,也期望更多的代表委员,能从一地一业的局限中跳出去,站位更高些,眼界更宽些,思考一点普遍性、全局性问题,提出一些实质性、可行性建议。

毕竟,观察社会、思考国情,是代表委员更重要、也更被寄予厚望的职责。不被局部利益绑架,不为眼前利益诱惑,端正“代表观”,才能不负人民重托,更好参政议政。

(作者为本报地方部记者)

商以求同 协以成事2015-03-04 07:33

“民主协商”效果究竟如何?在全国政协举行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吕新华举了一个例子:姚明委员此前在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所提的意见,已经被吸纳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他还表示,文件中的有关表述,与姚明的意见有直接关系。

双周协商座谈会是十二届全国政协新的协商形式,也是政协协商民主的一个经常性平台,去年举办了19次协商活动,且全部都是俞正声主席主持。正是在去年4月的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姚明委员提出了“取消赛事审批,激活体育市场”的建议。他认为,体育赛事审批在各个项目中普遍存在,市场主体投资的商业赛事、友谊赛也不例外,而竞技审批制度,容易滋生腐败。

姚明委员的建议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并被吸收进去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还要求“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

政协协商民主的要旨,在于真协商。这个“真”,既体现在协商民主平台的“真建真用”,也体现在政协委员的认真履职。正是通过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在人民政协这个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中,政协委员紧扣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献计出力,如实反映情况、坦率提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已经成为一种可喜的常态。

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无论两会的代表、委员,还是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只要坚持“成事”“求同”的出发点,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就能使协商更好地反映民意,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符合群众愿望,也更为群众所理解,最终凝聚思想上的最大共识。